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关于股份让出的股东会决议

关于股份让出的股东会决议
  
  一、关于股份让出的股东会决议需要明确什么
  
  1、公司原股东会关于转让股权的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必须明确:
  
  (1)如何转让
  
  (2)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3、公司新股东会决议
  
  (1)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2)重新选举董事、监事人员(如董事发生变化须提供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如原董事会成员不变的也须说明原董事会组成人员不变);
  
  4、向私营企业或自然人转让股权的须提供验资报告、交割单如属全民、集体企业及交割合同;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
  
  6、新股东身份证原件;
  
  7 股东选举董事、法定代表人决议;
  
  8、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9、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10、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申请报告;
  
  11、新股东承诺书;
  
  12、新法定代表人照片、简历
  
  13、原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14、新股东身份证明,非当地户籍的需要暂住证,法人股东需要经工商局签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5、工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股权转让股东会决议范本
  
  关于同意×××、×××转让其股份的决议
  
  时间:
  
  地点:
  
  出席会议股东: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表 %的股份,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
  
  根据股东、 先生提出转让其所持有的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的书面申请,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于 年 月 日召开会议。会议中全体股东认真听取了原股东 、 先生转让股份的说明,公司股东会就此问题及相关事宜进行了讨论,并作如下决议:
  
  1.同意 先生将所持公司 %的股份,以 万元转让给 先生,批准了 与 先生关于股份转让事宜签订的协议。
  
  2.同意 先生将所持公司 %的股份,以 万元转让给 、 、 先生。其中,出资万元购买 %的股份;出资万元购买 %的股份;出资 万元购买 %的股份;出资 万元购买 %的股份。
  
  3.鉴于股东的变化,股东会决定修改公司章程,并选举新一届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选举股东×××、×××为公司新董事,同时免去×××(转让股份的原股东)董事、×××(转让股份的原股东)监事的职务。
  
  4.会议决定根据本次会议精神及《公司法》修改《公司章程》(第次修改)。
  
  5.会议决定委托公司职员 负责拟定相关文件、材料,向省工商局申办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并办理新设企业的开业登记手续。
  
  股东签名:
  
  原股东:新增股东:
  
  年 月 日
  
  公司的股份在办理变更时,应积极的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股东对这类股份决议做出决定,根据相关的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办理相关的变更。我国的工商部门应对这类股份变更进行监护,保护相关公司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检察院在审查批捕时需要讯问嫌疑人吗
      一、检察院在审查批捕时需要讯问嫌疑人吗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在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等情形......


·如果离婚怎么赔偿金具体离婚赔偿金赔多少要具体情况
      如果离婚怎么赔偿金具体离婚赔偿金赔多少要具体情况,并结合地区的经济水平具体分析。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1000元—3000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签订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应当注意的问题
      签订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应当注意的问题1、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


·酒驾撞车会判刑吗 酒驾逃逸怎么处理
      在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的时候,由于驾驶人员此时的意志并不清醒,因而很有可能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这个时候就有可能因为害怕承担法律责任,而选择逃离......


·连续病假工资怎么计算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六个月以内的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一、连续工龄不满两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二、连续工龄满两......


·经济补偿金一定要一次性给付吗?
      经济补偿金一定要一次性给付吗一次性经济补偿一般即一次性补偿完毕,对于是否分期付款的,当事双方需协商处理。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


·作为担保人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作为担保人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债务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


·一、婚前贷款买房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
      一、婚前贷款买房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


·民事诉讼法管辖权异议的内容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管辖权异议的内容是什么一、管辖权异议的含义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而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不服该法......


·在别人劝说下停止犯罪是中止吗?
      在别人劝说下停止犯罪是中止吗?一、在别人劝说下停止犯罪是中止吗?在别人劝说下停止犯罪一般来说是中止,具体认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行为人......


·合同中的罚金与违约金都有哪些不同
      一、合同中的罚金与违约金有哪些不同1、惩罚性违约金,其作用全在惩罚,如果对方因违约而遭受财产损失,则违约一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另行赔偿对方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