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买二手房 多长时间能拿到房产证

买二手房 多长时间能拿到房产证
  
  一般二手房在过完户之后,房管局会给你一个取件单,上面有具体的领取二手房房产证的时间,有的地方是7到10个工作日,长的也不过15个工作日,有的是服务当天过户当天就可以拿到了。
  
  下来的新证是双证合一的,也就是权证和土地证都在一个证上。领产权证一定要房主自己领的,如果没有时间,也可以写委托书让房产经纪人代领。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为什么会有人买的二手房一年多拿不到产权证
  
  有朋友说见到身边买房的,也是二手房,但是产权证一年多了才拿到手,又是怎么回事。如果是一年多才拿到产权证,并不是产权证没有下来,而是直接交到银行进行抵押了,一般如果贷款买房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
  
  正常全款买房都是从过户开始15个工作日内下产权证,甚至可以直接领到产权证。但是如果是贷款买房的话,商业贷款从过户开始25个工作日下产权证,但是产权证直接放到银行进行抵押。
  
  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款从过户之后开始45个工作日下发产权证。也是直接送到公积金管理进行抵押。买家如果有其他需要可能使用到产权证的,可以到银行或者公积金处领取产权证复印件。
  
  三、二手房买卖过程中有什么注意事项
  
  1、核实清楚房屋基本状况
  
  在看房的时候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了解:房屋建筑状况、房屋小区状况、房屋权利情况,有无共有人、有无抵押、有无出租等情况。这些情况的核实,有利于你控制好交易的实际成本和风险。
  
  2、核实产权是否清晰
  
  出售方必须是房屋的所有人,并且已办理房屋权属登记。通过查验产权证和产权人身份证核实,确认无误。核实出售方身份是首要,二手房和一手房不同,一手房是和开发商做交易,一般不存在这个问题,所以买二手房的一定要核实与你交易的对方的身份。
  
  3、违约责任要明确,要有力度
  
  买卖双方要明确严格的违约责任,是双方诚信履行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保障。实践中,小额的定金处罚约定或简单的“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损失”,缺少实际效果。
  
  4、出售方的户口一定要迁出
  
  迁移户口是公安机关办理的,户口要迁走就一定要找一个落户的地方,如果不能落户,当然也迁不走了,所以这类纠纷由于不适合强制执行,目前法院现在还不受理这类案件。因此,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一定要先了解一下房屋内的户口状况。购买方最好去调查一下房屋内是否有户口,决不要轻信上家的空口许诺。
  
  进行二手房交易,前往不要忘了进行物权变更,说的简单一些也就是将二手房过户到自己名下,否则的话只能是取得了对二手房的占有,但从法律上来看,二手房还是属于卖方而不是自己的,这样显然就没有实现购买二手房的目的。而在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需要卖方的积极配合,当事人在签订买卖合同的时候,可以做出相应的约定,以免出现卖方拖延办理过户的情况,损害到买方的合法权益。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宁波农村拆迁安置政策规定哪些人是安置对象?
      宁波农村拆迁安置政策规定哪些人是安置对象?一、农村房屋拆迁安置的对象(一)户口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所有权证,并在拆迁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


·订立合同之时一定要用书面形式吗
      订立合同之时一定要用书面形式吗在实践中,有些人对合同的订立形式不是很了解,以为想要订立合同就只能通过书面的形式,那事实上,我们在订立合同之......


·犯了集体传销活动罪既遂一般怎么判?
      犯了集体传销活动罪既遂一般怎么判?一、犯了集体传销活动罪既遂一般怎么判?犯了集体传销活动罪的处罚一般是有期徒刑、拘役等,具体的处罚规定如下......


·第二天能不承认酒驾吗
      当事人第二天自己可以不承认酒驾,但公安机关也不会因为当事人不承认自己酒驾了就不追究法律责任了。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并不完全取......


·随着时代的不断变化,在日常的生活当中,大家因为工作的原因或者
      随着时代的不断变化,在日常的生活当中,您因为工作的原因或者经营的原因都少不了存在房屋出租的这样一种关系。一般来说房屋再进行出租的时候,都会签......


·出租人任意解除租赁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出租人任意解除租赁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


·房屋拆迁时折价补偿款算买卖房屋吗
      房屋拆迁时折价补偿款算买卖房屋吗一、房屋拆迁时折价补偿款算买卖房屋吗?折价补偿款不能算作是房屋买卖。折价补偿款具有补偿的性质,而房屋买卖则......


·婚内财产公证的效力是怎样的
      很多夫妻,开始流行做婚内财产公证。说起婚内财产公证的流行,一定跟婚内财产的效力有一定的关系。现在我们就为您详细解答婚内财产公证的效力是怎样的......


·伤残军人抚恤金新政策?
      伤残军人抚恤金新政策?一、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单位:元/年)一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7285......


·离婚房子法院怎么处理 离婚时如何进行房产分配
      一、离婚房子法院怎么处理1、还未取得产权或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房屋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1条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


·劳动争议加班工资算法是什么?
      劳动争议加班工资算法是什么?(一)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加班费计算1、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先按同等时间安排其补休,法定节假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