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先抵押后建房买卖不破租赁适用吗?

先抵押后建房买卖不破租赁适用吗
  
  不适用的,“买卖不破租赁”,是法律上的一个通俗说法,它源于《合同法》第229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按照这一规定,如果租赁发生在前,之后房屋的产权发生变更的,那么承租人和原房东之间的租赁合同仍然是有效的,租赁关系将继续存在,只不过在这个法律关系中新房东取代了原房东而已,新房东要受到租赁关系的约束。
  
  “买卖不破租赁”,它的出发点是法律对于租客的交易安全的保护,不然诸位可以试想一下:租客租了一个店铺才刚刚装修好,这时房东就把房屋卖给了他人,如果法律不保护租客,那么意味着租客还没来得及开张就要搬出去,那么哪个租客会愿意再租呢?租客就会变得非常没有安全感,这一定不是法律的初衷。
  
  二、这4种情况下,新房东有权要求原租客搬走
  
  (一)先抵押后租赁
  
  “买卖不破租赁”适用的是先租赁后买卖,所以选择保护租客,但如果该房屋先抵押后租赁的,那就不一样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承租人无权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即新房东有权要求原租客搬走,这是法律对于抵押权人的特殊保护。
  
  这种情况下,需要特别关注租赁房屋抵押时的重大法律风险:
  
  1、在租约签署前,建议向房屋所有权人或出租方了解该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权;
  
  2、为慎重起见,在签署正式租约前,亲自前往当地房地产交易部门查询该房屋的抵押状况;
  
  3、经调查,如该房屋如确实存在抵押,需要确定是否租赁该房屋;
  
  4、如确定租赁该房屋,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协助拟定关于房屋抵押方面的保护条款,以保障承租方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在承租方被清场后的合法权益。
  
  “作为长租公寓企业,本身最重视的就是尽调,这点我们不可能不清楚。”据报道,新派并未鲁莽,承租物业时,其法务人员查到该物业已经被抵押,经过原业主同意,并得到天竺镇政府红头文件,证明此物业可以正常出租运营,随后双方签署相关租赁协议。
  
  但至2016年年底,直到签约进场、完成装修之后,才接到了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口头告知,得知他们所租赁的物业已经被法院查封半年之久,此时,项目装修已投入5、6千万。
  
  (二)先查封后租赁
  
  和上面第一种类似的是,如果该房屋先被查封后租赁的,那么租客也无权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承租人也无权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即新房东有权要求原租客搬走。
  
  (三)当事人另有约定
  
  如果原房东与租客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在租赁期内房屋的产权发生变动的,租赁合同将于产权变更之日终止,那么,当原房东将房屋卖给新房东,产权完成变更后,原房东和租客的租赁关系就结束了,此时新房东有权要求租客搬走。当然,这种情况在实践中是比较少见的。
  
  (四)新房东行使合同解除权
  
  这一种有别于前三种,因为它没有突破“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新房东仍要受租赁合同的约束。那是否就意味着新房东在任何情况下都无权要求原租客搬走了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如果租客不履行合同义务,存在不按时交纳租金,经新房东催告后仍不履行,或者擅自转租等行为,严重影响租赁合同的继续履行或者合同的目的已无法实现,那么新房东可依照租赁合同(如果约定了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话)或者法律规定行使解除权,要求租客腾退房屋。
  
  中国的法律是公平的公正的,但是有很多法律都是保护弱势群体的,所以弱势群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威胁,也不要退缩,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就可以。买卖不破租赁虽然是保护承租方的条款,但是在租赁的时候,承租方还是要了解一下房屋的具体情况,在决定是否要租住,毕竟关系到自己以后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处罚工商部门行政不作为的法条有哪些?
      处罚工商部门行政不作为的法条有哪些?行政不作为是具体行政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县级以上)提出行政......


·交强险不作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交强险不作赔偿的情形有哪些一、交强险不作赔偿的情形有哪些交强险也属于保险的一种,虽然交强险有许多自己的特点,既然属于保险那就有不赔偿的情况......


·天津高温补助的标准是多少?
      每年到了夏天,和其它省市一样,天津市都会公布当年的高温补助发放标准。当然,高温补助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天津市会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物价指数及......


·现在房子土地使用权40年可以买吗?
      现在房子土地使用权40年可以买吗?关于房子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您都知道,不一样的土地使用年限也是不一样的,这是我们国家为了防止国有土地使用权被滥......


·办理光票托收是什么条件?
      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远隔千里,很多时候都是通过电话、传真洽谈业务的。如果双方买卖合同金额小,卖方为了尽快的拿到货款,可以向银行提出光票托收......


·深圳市工伤鉴定赔偿标准是多少
      工伤鉴定的赔偿标准,在我国全国各省都是一样的。因为我国的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将员工的工伤等级详细的进行了划分,如果有一些员工的受伤程度比较严重的......


·交通事故赔偿之医疗费、护理费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我国劳动法规定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禁止招收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工作,雇佣未成年人进行相关体力劳动属于违法行为。那么未满18岁签的劳动合同有效吗?这里本站的......


·醉醉酒驾驶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道路安全法规的重要性,因为现在的车辆越来越多,所以道路安全尤其重要,但是总是有一些人去破坏这个和谐的环境,比如说有一些人总是存在侥......


·施工合同组成部分?
      施工合同组成部分有哪些一、施工合同组成部分有哪些《标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1、合同协议......


·我们在上网注册某些网站的时候会被要求输入银行卡以及手机号,待
      我们在上网注册某些网站的时候会被要求输入银行卡以及手机号,待会就要我们将他发送到手机的验证码填上去,其实这是不法分子的钓鱼网站,专门诈骗防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