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劳动合同法第39条内容是怎样的?

一、劳动合同法第39条内容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法第39条内容是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本条是关于因劳动者的过失而使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本法在赋予劳动者单方解除权的同时,也赋予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权,以保障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但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解除权,随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立法上严格限定企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禁止用人单位随意或武断地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合法原则
  
  所谓合法,就是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首先,劳动合同的形式要合法。比如除非全日制用工外,劳动合同需要以书面形式订立,这是《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形式的要求。如果是口头合同,当双方发生争议,用人单位要承担不签订书面合同的法律后果;其次是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合法。
  
  2、公平原则
  
  所谓公平,是指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公平、合理,就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劳动合同的双方公正、合理地确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平是法律的价值选择之一,也是社会公德的体现。
  
  3、平等自愿原则
  
  这个原则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平等原则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没有高低、从属之分,不存在命令与服从、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另一方面自愿原则是指订立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真实意志,是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另一方。根据自愿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强迫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4、协商一致原则
  
  协商一致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劳动合同是合同的一种类型,也受到自由意志协商一致的制约。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要仔细研究合同的每项内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解决分歧,达成一致意见。
  
  5、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是我国民事法律原则中的帝王条款,具有重大的理论与实践指导意义。具体到《劳动合同法》,简单地说就是订立劳动合同要诚实,讲信用。《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这些都是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要求。
  
  在现实生活当中,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当中进行工作的时候,必须要遵守相关的公司的章程,否则的话给公司带来一些的损失,那么公司也是有全力进行劳动合同,单方面的解除的,在这种状况之下,属于劳动者方面存在过错,也不需要进行补偿。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婚姻无效法律规定有哪些情况?
      所谓无效婚姻,是指违反了法律法规导致没有法律效力的结婚,在婚姻过程中双方没有任何法律保障的那种婚姻。所以,我们需要特别注意,在哪些情况下男女......


·一、被起诉离婚该怎么应对才好?
      一、被起诉离婚该怎么应对才好?(一)补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间过期。根据最高院的举证规则,一般法院会在立案时,同时给原告一份举证告之书,法......


·一、劳动合同法解除合同有哪几种类型?
      一、劳动合同法解除合同有哪几种类型?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


·贷款逾期年利率怎么算
      活期存款0.40%,三个月2.60%半年2.80%一年3.00%,二年3.90%三年4.50%五年5.00%,利息=本金×利率×期限,三个月利息=1000×(2.60%÷12)×3=6.5元。《......


·个体户变更地址流程是什么
      变更地址有以下流程:1、申请营业执照变更;2、办理工商转出;3、领取新营业执照;4、变更税务登记证。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


·什么是耕地占补平衡
      什么是耕地占补平衡一、耕地占补平衡的概念  耕地占补平衡是指建设占用多少耕地,各地人民政府就应补充划入多少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占用单位要负......


·双女户可以继承父母土地吗?
      双女户可以继承父母土地吗?需要看具体情况。1、《土地承包法》规定的能够继承的土地承包权只有两种,分别是林地和通过招标、拍卖或公开协商取得的“四......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条款内容是什么?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条款内容是什么?一、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条款内容是什么?《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条款内容是劳动者严重的违反用人单......


·可能有时候当遇到交通事故的时候
      可能有时候当遇到交通事故的时候,会涉及到误工费赔偿这一项,或许很多人都不知道误工费的具体涵义及具体赔偿事宜,导致很多人在涉及赔偿环节的时候出......


·最新离婚虚假债务的表现是什么
      最新离婚虚假债务的表现是什么(一)债权人往往是债务人的亲友。制造虚假债务的当事人也害怕虚假债务缠身,为防止弄假成真,弄巧成拙,与当事人串通的第......


·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费用是多少?
      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费用是多少?一、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费用是多少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