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对于动产抵押需要登记吗?

对于动产抵押需要登记吗?
  
  对于动产抵押需要登记吗
  
  动产抵押需要登记,动产抵押登记的设立、变更和注销,可以由抵押合同一方作为代表到登记机关办理,也可以由抵押合同双方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到登记机关办理。当事人应当保证其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当事人设立抵押权应当持下列文件向登记机关办理设立登记: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
  
  (二)抵押人、抵押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抵押合同双方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相关规定
  
  《动产抵押登记办法》
  
  第五条《动产抵押登记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名称(姓名)、住所地等;
  
  (二)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状况等概况;
  
  (三)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
  
  (五)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六)抵押合同双方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
  
  (七)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
  
  (八)抵押人、抵押权人认为其他应当登记的抵押权信息。
  
  第六条抵押合同变更、《动产抵押登记书》内容需要变更的,当事人应当持下列文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变更书》;
  
  (二)抵押人、抵押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抵押合同双方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第七条在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实现、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或者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下,当事人应当持下列文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注销书》;
  
  (二)抵押人、抵押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抵押合同双方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第八条当事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设立、变更、注销,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本办法形式要求的,登记机关应当予以办理,在当事人所提交的《动产抵押登记书》《动产抵押登记变更书》《动产抵押登记注销书》上加盖动产抵押登记专用章,并注明盖章日期。
  
  对于动产抵押登记的相关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相关情况的认定上,应当严格对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如果不符合动产抵押登记的相关情况的条件的,则是不可以进行抵押登记处理的,具体情况可以向相关部门咨询处理。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醉驾杀人间接故意怎么判刑
      醉驾杀人间接故意怎么判刑醉驾杀人间接故意会判处三到七年的有期徒刑,醉驾本就是一种禁止的行为,醉驾致人死亡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


·强奸罪的加重情节都有哪些
      强奸罪的加重情节都有哪些强奸罪属于比较严重的犯罪了,按照《刑法》中的规定,犯此罪的一般情况下是处3-10年有期徒刑,但在一些情况下,则就会对犯罪......


·刑事责任年龄定义是什么
      在刑法中,刑事责任年龄的重要性在于它判断某一行为人应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那么,什么是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年龄定义又是怎......


·该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赔偿数额
      该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赔偿数额一、该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赔偿数额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


·刑事案件上诉后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一、刑事案件上诉后的审理期限是多久《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


·民事案件有审查起诉阶段吗?
      一、民事案件有审查起诉阶段吗??民事案件,也是有审查起诉阶段的。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予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


·抚养费这个词我们都不陌生
      抚养费这个词我们都不陌生,但除了律师,真正接触到这个词的人并不多。用我们最通俗的话来说,抚养费就是在父母双方离婚后,不能对孩子尽扶养义务的一......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仲裁的赔偿程序
      每年随着机动车的逐年增长,道路交通事故呈上升趋势,或多或少的都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有的很快解决,有的轻则拖个一年半载,重则无限延期。那么问......


·在确认丧失继承权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在确认丧失继承权时应注意几个问题。  (1)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动机是否是争夺遗产,也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只要是主观故意,都应确认该继......


·一、饮酒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赔偿吗?
      一、饮酒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赔偿吗?饮酒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是需要履行理赔义务的,交强险的免责情形,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


·离婚债务处理新规定有哪些
      离婚债务处理新规定有哪些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