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股东变更登记时间的相关内容

股东变更登记时间的相关内容公司股东是受法律保护的,股东需要在股东名册上。但是在实践操作中,股东只是持有资金,名册上没有名字,这时需要股东变更登记。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在登记的时候名字登记错误,也是需要进行股东变更登记。那问题来了,股东变更登记的程序是什么?股东变更登记需要什么资料?股东变更登记时间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为您一一解答。
   一、股东变更程序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股东变更的申请人在提交了以上所需要的提交的资料和完成公司股东变更所需要的程序,我们的公司股东资格就发了变化。新的股东将取代原来的股东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
   二、股东变更应该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企业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的证明;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
  6、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三、股东变更登记时间
  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同时第六十九条规定了如果不及时变更登记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具体情况如下: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通过上面的详细讲解,我们了解到,股东变更登记的程序是什么;股东变更登记需要哪些材料;股东变更登记的时间。我们了解到这些内容,如果以后有涉及到相关事情,我们就可以冷静的去处理。根据程序,准备资料,来一步一步解决问题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离婚分割财产后能再重新分割吗
      一般来说,夫妻离婚时就会对财产的分割问题作出安排。但也不能否认,离婚后可能发生一些导致当事人希望重新分割财产的情形。那么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


·监护权终止的情形包括了哪些
      监护权终止的情形包括了哪些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


·工伤认定的举证责任主要是包括劳动关系的存在与否的
      工伤认定的举证责任主要是包括劳动关系的存在与否的举证以及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标准的举证。劳动关系的存在决定着是否是工伤,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主要......


·在债务纠纷的官司中怎样举证
      法官在审理案件时证据在民事审判中已经成为定案的依据。在打债务纠纷官司中,提供的有效证据对当事人胜诉权影响非常大。而此时就有两个问题需要搞清楚......


·代写遗嘱有效么
      代写遗嘱有效么法律上要求见证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须与继承遗产及遗产继承人均无利害关系,两个见证人须全程见证遗嘱书立过程。1、遗嘱人口述......


·不安抗辩权履行顺序是什么
      不安抗辩权履行顺序是什么法律赋予您的权利很多,其中有一种就是抗辩权,当然抗辩权又分好多,不安抗辩权就是其中的一种。不安抗辩权主要是针对合同......


·遇到非法集资怎样举报?
      遇到非法集资怎样举报?在当今这个社会,相信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遇到过诈骗分子,非法集资的行为最近也是经常可以听到,这些行为虽然在法律......


·侵权责任法动物侵权责任怎么确定?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是指因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而依法由动物饲养人或保管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行为。认定饲养动物侵权,应当符......


·派出所批捕程序以后会怎样?
      一、派出所批捕程序以后会怎样批捕后的程序: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


·房建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房建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房建工程,也即房屋建筑工程,我国的居住、工作、学习场所,都是由此类得益于此类工程的修建,若房建工程质量存......


·被告律师以出国为由拖延开庭时间是否合法?
      被告律师以出国为由拖延开庭时间是否合法?被告律师以出国为由拖延开庭时间是不合法的。拖延法院开庭时间的行为一般是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根据《人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