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离婚财产协议书丢了怎么办?

离婚财产协议书丢了怎么办?离婚协议书是夫妻选择协议离婚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所签订的协议。在夫妻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该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归档。所以,当夫妻的离婚协议书丢失后,请不要着急,因为离婚协议书丢失是可以补办的。只要拿着离婚证和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你们的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二、离婚协议丢失会影响再婚吗如果丢失的只是一份离婚协议书,是不会影响您的再婚登记的,您直接按正常程序办理就可以。但是如果您丢失的是离婚证,那么您需要向民政局申请补办一本离婚证,再办理再婚手续。还要补充一点的是,如果您丢失的是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是调解书,据《关于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1984年公布实施)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60年、短期30年。所以,如果您的诉讼离婚档案法院还未销毁,您可与法院档案保管部门取得联系,然后以当事人身份要求复制审判文书,加盖公章后,就能够进行再婚登记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该司法解释同时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但法律赋予一方当事人离婚后一年内从司法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处理情况,应当结合实际的夫妻共同财产认定来处理,双方签订的离婚财产协议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如果出现丢失的情况,则可以对后期的相关财产认定情况产生矛盾和纠纷,具体情况下还应当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超过诉讼时效司法鉴定还有用吗
      日常生活中,如果与他人发生了民事纠纷,在提起诉讼的过程中,可能需要花费时间去做司法鉴定。在鉴定机构做出鉴定结果的过程中,是需要一定的时间的。......


·西部法制报非法集资常见的手段有哪些?
      非法集资的手段在日常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由于非法集资案件的破案率比较低,故而司法机关会采取适当的方式,在整理以往的非法集资案件之后,分析现存......


·口头恐吓杀人全家怎么处罚?
      口头恐吓杀人全家怎么处罚?一、口头恐吓杀人全家怎么处罚?口头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属于违法,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


·如果婴儿有病可以遗弃吗?
      新闻中,我们总会听到各种由于婴儿有先天性疾病而被抛弃的案例,虽然这些抛弃婴儿的人们有各种自己不得已的说法,但是在现实中,总会收到道德的谴责,......


·网贷无力偿还可冻结吗会不会被冻结?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也推进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同时互联网金融信贷的利率也相对低于银行的信贷利率。因此,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互联网金融贷款,但是有时......


·租售同权政策的出台是伴随着租房纠纷越来越多,租房者越来越多的
      租售同权政策的出台是伴随着租房纠纷越来越多,租房者越来越多的条件下应运而生的,当然,房价过高也是主要的原因之一。尽管对于在外打工的人来说,买......


·居委会监护人证明样本办理的规定有哪些
      居委会监护人证明样本办理的规定有哪些监护人证明书(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_______的......


·男男性侵是否构成犯罪
      一、男男性侵是否构成犯罪构成犯罪,日常生活中,男性受到猥亵、性侵的情况时有发生。为此,《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237条修改为:“以暴力、胁迫......


·公安机关刑事赔偿的范围是怎样的
      公安机关刑事赔偿的范围是怎样的一、公安机关刑事赔偿的范围是怎样的公安国家赔偿的范围是:在刑事诉讼中,错误拘留、错误逮捕、无罪错判的;违法使......


·关于合同诈骗的种类有哪些
      合同诈骗的种类有哪些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