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罚标准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罚标准是什么?1、工程质量发生一般事故(经济损失50000元以下)对该项目部处以2000-5000元罚款。2、工程质量发生严重事故的(经济损失5-10万元)对该项目部处以10000-50000元的罚款。3、工程如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对该项目部处以5-10万元的罚款,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4、对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不报者,一经查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5000元罚款。5、已竣工但仍在保修期限内的工程,发生质量投诉,给企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责任单位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投诉到公司的,罚款5000元;投诉到区主管部门的,罚款8000元;投诉到区级以上的,罚款15000元;造成媒体曝光,对公司声誉带来极坏影响的,罚款20000元以上。6、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巡回检查或拉网大检查,下达的质量隐患,项目部未按要求限期整改并回复报告,或整改不彻底的,罚款500-2000元。7、因质量隐患,受到上级批评,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的工程,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停工整顿处理,并对项目部处以5000-20000元罚款,并在公司内部给予通报批评。8、在工程质量方面被媒体曝光而给企业造成负面影响,视其情节轻重给予20000元以上的罚款。9、地基、基础与主体等分部工程,经质量监督机构验收不合格,地基、基础分部罚10000元,主体分部罚20000元,主体结构抽检存在问题,罚款5000元。10、出现一次质量事故或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受到投诉的单位,年终评选先进单位和个人,一票否决。二、事故类别(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对于建筑工程中出现质量事故的情况显然是对人民群众的生产财产造成了严重的威胁,不同的工程质量事故所需要的处罚标准也是不同的。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工程质量建设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处理,避免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民事诉讼状原告现住地址需明细吗
      民事诉讼状原告现住地址需明细吗?生活中,在一些情况下我们可能需要写民事诉讼状,但因为我们平日对民事诉讼涉及不多,所以对民事诉讼状的书写知之......


·在我国借钱没写还款日期怎么办?
      如果当初在写借条的时候双方就是凭自己的感觉写的乱七八糟,并且非常不规范的话,那么实际上这种借条写了跟没写都是一样的。在有些借条当中双方居然会......


·加班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要是劳动者是自己自愿主动加班的话,那此时单位可以不用支付其加班费,但如果是单位在法律规定范围下安排劳动者加班的,那就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


·劳动合同法对临时工的保护有哪些条款?
      临时工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在很多用工领域都存在。正是因为其“临时性”,很多临时工的合法权益往往得不到有效保护,经常拿不到薪水。我国为此将对临......


·一、买房签合同交了订金毁约怎么办?
      一、买房签合同交了订金毁约怎么办?在交了定金并签订了购房意向书的情况下,对方还违约的,此时可以要求对方方退还定金,甚至还可要求对方退还双倍定......


·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什么时候确定清算人?
      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什么时候确定清算人?一、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什么时候确定清算人?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


·“二套房”指的是已经有了第一套自住房的居民购买的
      “二套房”指的是已经有了第一套自住房的居民购买的第二套自住房,之所以叫做二套房是因为二套房与第一套住房的房屋贷款、首付、税费都存在很大的差异......


·诉讼费收取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诉讼费收取标准是怎么规定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不想要在公司工作下去
      不想要在公司工作下去,觉得公司的福利欠好等等,就可以辞去职务脱离公司,在劳作合同期里公司也是有权与劳作者免除合同。当没有在公司工作了,公司也......


·关于离职违约金有哪些规定
      关于离职违约金有哪些规定《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关于辞职的规定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


·贩卖毒品多少克判死刑
      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可能会判死刑。法律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