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重庆侵占罪入罪标准是怎样的

重庆侵占罪入罪标准是怎样的数额较大:5000至20000元以上。数额巨大:100000元以上。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职务侵占罪是指刑法第271条规定的公司、 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数额较大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主要如下:(一)主体要件不同。二者虽均为特殊主体,但前罪主体是财物代为保管人;后罪主体则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除外。(二)危害行为不同。前者危害行为是复行为,含非法占为己有及拒不退还二行为要素,其中非法占为己有是指变持有为所有的行为即侵吞,而不是非法占有目的支配下的一切行为。后罪危害行为则含非法占有目的支配下诸多行为类型,如侵吞、窃取、骗取等。(三)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不同。前罪行为人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抑或行为人根本就未有任何职务;后罪行为人却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若某公司员工甲在日常生活中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拒不退还,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则只能构成侵占罪。综上所述,重庆侵占罪入罪标准是针对数额较大的金额在五千到两万元以上的情况下就会认定为侵占罪,而侵占罪的认定当中是会涉及到职务上的便利的,所以对于侵占罪的认定会从其各个特点方面来进行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不予执行的仲裁裁决怎么规定?
      不予执行的仲裁裁决怎么规定?一、不予执行的仲裁裁决怎么规定?根据我国《仲裁法》,对仲裁裁决的执行和不予执行都有明确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犯了窝藏罪最多判多少年?
      犯了窝藏罪最多判多少年?犯了窝藏罪最多会被判十年,具体的量刑情况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


·关于醉驾交强险负责赔偿吗?
      关于醉驾交强险负责赔偿吗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GB),饮酒后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


·投资公司股权转让要交什么税
      投资公司股权转让要交什么税一、投资公司股权转让要交什么税1、印花税;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需要投资方缴纳,被投资方无需缴纳,税率是万分之五;2、增值......


·在偷税漏税的处罚结果出来后可以申请复议吗
      偷税漏税的处罚结果出来后可以申请复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


·父亲拒付孩子大学费用应该怎么办
      父母离婚之后,孩子生活学习都是需要花钱的,其中一方实际抚养孩子的,另一方就需要支付抚养费。但当孩子考上大学后,由于学费较高,可能父亲就会拒付......


·交通事故伤残都赔偿哪些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
      交通事故伤残都赔偿哪些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


·专利侵权和一般侵权有区别吗?
      专利侵权和一般侵权是有很大区别的;专利侵权行为,也可以称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侵权行为是在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内,任何他......


·申请劳动仲裁的材料包括哪些
      申请劳动仲裁的材料包括哪些一、申请劳动仲裁的材料有哪些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提供相应的能证明仲裁请求......


·河道整治要求拆房,河道多大范围内的房屋必须拆迁?
      一、河道整治要求拆房,河道多大范围内的房屋必须拆迁?  对河道进行整治的,在多大的范围内的房屋一定要拆迁要依据征收拆迁补偿方案而定,在征收方案......


·强制执行公证怎么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强制执行公证怎么申请,需要什么材料?一、强制执行公证怎么申请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公证首先要满足以下条件:1、债权文书以给付货币、物品或者有价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