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租地合同到期不返还怎么办?

我国的土地归属于国家,或者是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是公民可以在支付相应的出让金之后,合法的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对于那些暂时没有资金支付出让金的行为,可以通过租赁的方式,暂时的获得土地的使用权,期限届满后,需要进行返还,若遇到租地合同到期不返还怎么办?
  一、租地合同到期续租怎么办
  1、租约到期,承租人要求续租,而出租人则要求合理变更原租约条件的。如原租金过低,出租人把租金提高到靠近国家,即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或者在国家没有规定标准的地区,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较高的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定出合理的新的租金,如果原承租人不同意,就是放弃优先承租权,出租人即可与别人建立租赁关系;如果原承租人同意这些合法的条件,应另订租赁合同;将新条件写进去,将原已届满的期限换写为新约定的期限,并向鉴证机关登记(城市私房应报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备案)。新租赁合同成立后,当任何一方有过失或故意侵害了对方的正当权益时,就有可能影响新合同的效力。如在完成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后,出租人提出收取押租或其他额外费用,妨碍承租人居住使用,或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交租(拒交或拖欠),则对方可以提出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违约人支付引起的费用和赔偿失去的合法权益。2、租约到期后,如果出租人没有提出新的条件,承租人按原租约继续交租又被其接受,则视为租赁关系延续,并且是不定期的租赁关系,出租人没有正当理由时,不得终止。3、租约到期后,如果出租人因自住需要,不愿意继续出租,未订立续租合同,则承租人就应将房屋返还出租人。如果承租人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或双方约定的时期内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给承租人找房搬家的时间,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并有道义协助承租人找房。承租人也应按期腾房。如果承租人不积极找房和按期腾房,出租人有权在当地政府许可范围内提高地租。当承租人有房可迁而拒不腾房时,出租人可申谓法院强制其搬迁并令其交占房期间的地租。租赁用户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后,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交换土地,若遇到租地合同到期不返还怎么办?此时,可以整理齐全相关材料之后,向人民法院提出救济请求,一般来说,只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齐全,人民法院一般都是会受理其起诉请求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信用卡诈骗案件侦查过程是怎样?
      相信您对信用卡的使用并不陌生,只要符合开立信用卡的相关条件,即可以开立各个银行的信用卡,很多在工作的人手中都持一张以上的信用卡。不可否认,信......


·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有哪些?一、不交尾款能解除合同吗不可以。交了定金,签了合同,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另一方可以同意解除合同并且不退回定金,也......


·被看守所拘留多久批捕?
      一、被看守所拘留多久批捕?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


·签订的租房合同有法律效益吗?
      签订的租房合同有法律效益吗?(1)租房合同只要是你们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订立合同的双方都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就合......


·挂靠项目劳动合同模板是什么?
      挂靠项目劳动合同模板是什么挂靠项目劳动合同模板是什么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常为用工单位)乙方:_______......


·医疗纠纷调解后有异议怎么办
      医疗纠纷调解后有异议怎么办一、医疗纠纷调解后有异议怎么办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有医患双方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


·租赁期内房东加租金怎么办
      租赁期内房东加租金怎么办一、租赁期内房东加租金怎么办租赁期间房东是否有权单方提高租金呢?租客遇到房东单方提高租金时如何应对呢?在租赁期间,......


·合同欺诈的种类有哪些
      合同欺诈的种类有哪些在实际签订合同的时候,有的人可能会遇到合同欺诈的情况,而这样的情况严重的话,则有可能构成《刑法》中规定的合同诈骗罪。当然......


·杭州征地补偿新标准
      杭州征地补偿新标准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处罚方法有哪些?
      每位公民都有言论自由,但凡事都有个度,一旦言论自由过了度,就会对他人的财产和精神造成损害,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就是属于言论自......


·新劳动合同法与派遣工相关规定
      劳务派遣运用得越来越频繁,因其有两点好处:一是用人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承担的用人单位责任较少;而是聘用劳务派遣工方式非常简便。为了了解新劳动合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