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专利权的转让的合同的规定及程序有哪些?

在如今竞争激烈的社会上,很多企业为了发展,就会向相关的研发者花大价钱购买其专利权,而有的研发者觉得自己的成果可用得到面世且价格合理并把自己的专研成果的专利权转让出去了,再研究者与公司谈成合作后,为了以后不必要的纠纷,研究者与该公司就会签订专利权的转让的合同,那么专利权的转让的合同的规定及程序有哪些呢,下面您就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专利权不是以实物为存在形态的,只是一种存在于法律上的权利。那么专利权的转让与实物财产的转让是否相同呢?以下是转让专利权的几个程序:
  1、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2、在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去给专利权转让合同进行备案登记;3、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变更。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转让合同、专利权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和法律状态证明书,申请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然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在3-5月内进行公告,专利权转让生效。4、等待公告,如果资料不全有缺项漏项,需要返回补正。转让专利权时应当注意以下两个问题: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2、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总结的关于专利权的转让的合同的规定及程序有哪些相关内容,在我们向研发者购买了其研发成果的专利后,为了避免今后一系列不必要的麻烦纠纷,我们还是需要与该研发者签订专利权的转让的合同,转让合同也是转让的依据,在签订转让合同后再去国家相关机构进行转让合同备案就可以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方出轨影响夫妻财产分割吗
      在男女缔结了婚姻关系之后,那双方就是互负忠贞义务的,也就是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能有婚外情的行为,虽然这样的行为不违法,但却对夫妻感情影响很......


·劳动合同合同一定要法人签字吗?
      劳动合同合同一定要法人签字吗劳动合同不是必须法人签字,一般法人授权的责任人也是可以签字生效的,但是需要法人授权的委托书。劳动合同上只盖......


·一、遗嘱继承有时间限定吗?
      一、遗嘱继承有时间限定吗?《继承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


·涉嫌寻衅滋事罪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为保护公共秩序,避免发生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同时也为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我国《刑法》规定了寻衅滋事罪。那么要是行为人涉嫌寻衅滋事罪可能......


·法律规定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作为债权人,难免要遇到债务人到期不还债的情况,此时就要自己想办法讨债了,比如:可以拿着借条去法院起诉债务人,利用法律去维权等。那么,法定的借......


·信用卡诈骗与盗窃区别有哪些
      信用卡诈骗也是属于诈骗类犯罪当中的一种,主要是利用信用卡来实施诈骗行为,非法占有银行的资金。这样的行为其实与盗窃有点类型,因此就导致很多人无......


·发生医疗纠纷护士应该怎么做
      发生医疗纠纷护士应该怎么做在我国,医疗纠纷的问题是很严重的,它不仅仅会导致医生与病人的关系变得很紧张,而且医院里的护士也可能在这个医患纠纷中......


·道路交通苏州伤残十级赔偿标准2023试是怎样的
      一,道路交通苏州伤残十级赔偿标准试是怎样的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


·陪嫁款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陪嫁款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


·民事诉讼延期批准条件有哪些
      民事诉讼延期批准条件有哪些一、民事诉讼延期批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


·故意伤害但后果不是严重会如何判决?
      故意伤害但后果不是严重会如何判决?(一)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