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未抗辩先诉抗辩权的定义是什么?

在我国担保法中,关于未抗辩先诉抗辩权有明确的法律解释,以及法律规定。那么什么是未抗辩先诉抗辩权?其具有怎样的法律性质以及法律效应?这就涉及到本文的法律要点,下面就跟随我们一起讨论相关法律问题,欢迎您前来咨询。
  一、未抗辩先诉抗辩权的定义是什么
  
  未抗辩先诉抗辩权的定义是在保证债务中,保证人虽对债权人不享有要求其对待给付的权利,但并不等于保证人仅承担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保证人对债权人仍然享有一些权利,只不过这些权利均属于消极的、防御性权利即抗辩权。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中国《担保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确立了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该条款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混合担保中,提供担保的第三人的先诉抗辩权。混合担保中,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提供物保,债权人未就该财产行使担保物权,而直接就全部的债务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时,提供担保的第三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二、法律性质
  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显然属于给付拒绝权,即狭义的抗辩权,因而它具有狭义抗辩权的共同属性,同时因为它是保证债务中专属于保证人的抗辩权,因而又有其自身的属性,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从先诉抗辩权的功能上看,它具有防御性与阻却性。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如从保证人的角度观察,先诉抗辩权只有在债权人行使请求权时才可以对抗,如债权人并不行使请求权,保证人便不得主动对抗。所以,此项抗辩权在于防御,而不在于攻击。如从债权人的角度观察,先诉抗辩权行使的结果是暂时停止或延缓请求权的行使,而不是消灭对方的请求权。所以,此项抗辩权又在于阻却,而不在于消灭。(2)从先诉抗辩权与主债权或主债务的关系上看,它具有独立性与专属性。这也可以从两方面观察:一是从与主债权的关系来看,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自己不必有对债权人的债权存在,仅对于债权人的债权请求进行抗辩,这与同时履行抗辩权或不安抗辩权是不同的。同时履行抗辩权或不安抗辩权须自己有向对方请求对待给付之债权,其抗辩权即从属于此债权而存在。而先诉抗辩权则无须依赖于自己对债权人享有给付请求之债权,何况保证人根本就无此项权利。二是从与主债务的关系来看,由于保证债务具有相对独立性和补充性,因而保证人所享有的先诉抗辩权可不受主债务人的权利的限制和影响,它可以独立存在,并专属于保证人享有,除此之外的任何人均无此项权利。所以,先诉抗辩权具有独立性与专属性。
  未抗辩先诉抗辩权的制定,不仅仅是为了保障保证人的权利,以及保证人享有的利益等等,其主要出发点在于利益的不受损坏。以此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是非常重要的,同时做一个遵法守法的公民也是最为基本的。以上解答希望您满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公司骗钱可以打工商局投诉吗?
      公司骗钱可以打工商局投诉吗可以,协商不成起诉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十一条消费者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


·醉驾吊销驾照多久后可以再考驾驶证被吊销重考驾驶证
      醉驾吊销驾照多久后可以再考驾驶证被吊销重考驾驶证分以下几种情况:(一)如果因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驾驶......


·订房合同违约金是多少?
      订房合同违约金是多少?一、订房合同违约金是多少?订房合同违约金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它首先是根据双方的协商来约定的,其次它有一个范围的限定,......


·离婚时双方都想要孩子怎么办
      离婚时双方都想要孩子怎么办如果是在离婚后双方都要想孩子该怎么办呢?夫妻双方可以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就只能由人民法院判决了。法院一般以“有利于......


·参与赌博的动机和目的。
      参与赌博的动机和目的。赌博罪的构成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出于直接故意,并具有获取钱财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并不是为了营利,而仅仅是为了消遣娱乐、打发无......


·一、个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需要赔偿吗?
      一、个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需要赔偿吗?个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按解除合同的原因分类,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可......


·寻衅滋事批捕后最轻判刑多久
      一、寻衅滋事批捕后最轻判刑多久?寻衅滋事批捕后最轻的量刑标准是管制,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


·工程质量标准主要有国家标准哪些分类?
      工程质量标准主要有国家标准哪些分类?对于工程建设而言,确保质量合格是最基本的要求。只有质量上面说的过去,工程项目才能发挥其效益,满足人们的......


·之前一段时间我国对《民法通则》的内容作出了修改
      之前一段时间我国对《民法通则》的内容作出了修改,现在已经被称之为《民法总则》了,而也对其中的一些条款作出了修改,例如规定现在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


·一、交通事故电动车定损的流程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电动车定损的流程是什么?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对受损车物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


·合同诈骗一般判刑几年2023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满五千元的,单处罚金刑;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的,为拘役刑;一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一千二百元,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