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费率是多少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费率是多少我们知道,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费率非常重要,它会影响工程的造价。所以,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费率就成为了很多人关注的问题。但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费率的计算却是一个非常专业的问题,很多人对此很迷惑。下面由我们为您介绍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费率是多少建筑工程中的造价是由工程预算计算得来的,工程预算是由工程直接费乘以取费率得来的
  ,直接费是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组成,这三个费用项目是预算定额中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固定价,不管什么样的施工单位、多高的级别都以此价格为基数。这里说的费率,就是按照施工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单位建筑史、单位的施工能力确定的取费系数,即取费费率。不同的企业级别有不同的取费系数,一级企业,其他直接费率5.3%
  、 施工管理费6.5% 、现场经费8% 。二级企业,其他直接费率5.% 、 施工管理费6.% 、现场经费7% 。三级企业,其他直接费率4.5% 、
  施工管理费5.5% 、现场经费6%。显然,企业级别越高取费率越多,工程造价越多。二、具体计算步骤1、确定组合定额子目:一般都是一个工程量清单项目对应定额上好几个子目。2、计算定额子目工程量:就是算算工程量清单项目对应的定额上好几个子目的工程量。3、测算人材机消耗量:可以参照合同约定或项目当地的消耗定额。4、确定人材机单价: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以及市场资源供求状况确定,并考虑调价系数。5、计算清单项目的工程直接工程费 直接工程费:Σ计价工程量×(Σ人工消耗量×人工单价+Σ材料消耗量×材料单价+Σ台班消耗量×台班单价)6、计算清单项目的管理费和利润 管理费=直接工程费×管理费费率 利润=(直接工程费+管理费)×利润率7、计算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综合单价=(直接工程费+管理费+利润)/清单工程量8、核定综合费率,综合费率=(综合单价-直接工程费/清单工程量)/综合单价可见综合费率=(管理费+利润)/清单工程量 (非全费用)要是再加上规费和税金,那综合费率=(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清单工程量(全费用)。以上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费率的内容,在明白其原理的情况下能更好地掌握其计算方法。但对于很多人来说,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费率计算仍然是一个比较困难的问题,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中介费退吗?
      一、房屋租赁合同违约中介费退吗租赁房屋,中介一般只收取租客的服务费,房东一般都不会收取。所以,房屋租赁合同房东违约,租客和中介没有约定的话......


·侵犯商业秘密罪 量刑标准是什么?
      侵犯商业秘密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侵犯商业秘密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


·交通事故 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工伤认定很多人都并不陌生,因为在工作中意外事故是很难避免的,特别是从事一些危险性比较高的职业,劳动者受伤的可能性非常大,因此需要工伤认定之后......


·法人代表能被拘留多久?
      法人代表能被拘留多久?法人代表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实行拘留的,一般应当在15日以下,根据民事法律规定,行政拘留的期限,合并处罚的,最长不超过......


·男方离婚能否放弃抚养权
      现在社会中的离婚现象以一种很常见的心态在人们心中,离婚也属于个人自由,但选择离婚后还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育有小孩的是要履行抚养权的,那......


·流产后多长时间可以取保
      流产后多长时间可以取保刚流产取保候审是不可以办理的,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


·河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河北省是京津冀的重要构成部分,近年来河北省大力发展基础建设,很多农村的土地被征用。村民应该及时了解当地的征地补偿政策,不然的话,很容易和征地......


·法律中举证责任是什么意思?
      法律中举证责任是什么意思?举证责任,又称“举证的必要”。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对其提出的主张中须确认的事实依法负有的提出证据的义务。依现代各国民事......


·买卖合同案件违约金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买卖合同案件违约金计算标准是怎样的?一、买卖合同案件违约金计算标准我国《合同法》一百一十四条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


·留置权法定权利有哪些
      留置权法定权利有哪些留置权作为担保物权的一种,是指在债权未能按期获得清偿前,留置某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留置权作为法定的一种,是不能任意创设的......


·一、离婚时候财产分割要遵循哪些原则?
      一、离婚时候财产分割要遵循哪些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