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免除行政处罚的情形都包含哪些类型

行政处罚作为调节我国社会治安,平衡社会关系的重要执法手段被我国广泛应用。在当今的社会中,有些人对社会的法律有所触动,但还不够刑事或民事的处罚标准,对他人也无危害。这是行政处罚就很重要了,那下面我们就为你讲解免除行政处罚的情形都包含哪些类型的具体解答。
  一、从轻、减轻或免除行政处罚的依据
  第一是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这种情况是指违法当事人对实施违法行为主动补救,是从主观积极的角度来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不仅使已造成的社会危害性有所减轻,而且表明行为人已经知错改错,而不是文过饰非。如不从轻或减轻处罚,会堵塞了违法者的“自新”之途。第二是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这种情况是指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实施违法行为是由于某种原因而受到一定程度的威逼或者强制。这些人从主观上看是不完全愿意实施违法行为的,客观上在违法行为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也较小。受他人胁迫实施违法行为,之所以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是因为被胁迫人实施违法行为并非行为人主动的意思表示,而是一种被动行为,客观上处于意志相对不自由状态。此外,在这种情况下,胁迫者往往承担更重的责任,从该违法事件整体来看,并不违反“过罚相适应”原则。第三是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这种情况是指当事人以实际行动对违法行为予以补救,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包括检举揭发违法行为,向行政机关主动提供材料和线索,积极做有关当事人的工作,使行政机关的查处工作进展顺利、效果明显。立功可以赎过,目的在于激励违法行为人检举揭发违法行为。可见,将这种表现作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法定理由,主要是基于行政处罚政策上的考虑。当然,违法行为人积极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并有立功表现,表明其主观恶意减轻,行为人对自己的法定义务已有所认识和重视,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也是符合“过罚相适应”原则的。第四是有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情形的。由于上述3种情形不可能概括所有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况,故本项规定为某些特殊情形留有余地。现实中对此项规定的理解和适用最易产生偏差和错误。因此,执法人员不能只注意此项规定中“其他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节,而忽视了其中的“依法”两个字。不予处罚应理解为免予处罚,是指行政机关考虑到某些法定情形对应受行政处罚行为的人不适用行政处罚的情况。免予处罚过度适用,会造成“执法疲软”,所以对免予处罚必须规定法定条件。根据本条规定,免予处罚必须同时具备3个要件:违法行为轻微,行为人有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的事实存在,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件,就不能免予处罚。我国对行政处罚的免除条件还是从犯罪者的动机和主观进行判断的,免除行政处罚的情形都包含哪些类型主要还是看具体的案情。如果犯罪者是受胁迫,对社会危害比较小这类人是在我国行政处罚免除的范围内的。如犯罪人能积极的面对自己的罪行,减轻对社会的危害也可以适时考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联合开发土地使用证可以写几个人的名字
      对土地资源的联合开发一般是在大型的工程项目当中比较常见,因为现在使用国家土地资源个人所要付出的经济上的代价会比较多一些,那么双方联合开发肯定......


·在我国60岁以上务工者是否是劳动关系?
      在我国60岁以上务工者是否是劳动关系?按国家规定,男性60周岁以上和女性50周岁以上(公务员女性为55周岁)的人,已经不具备劳动合同签订的主体资格,与......


·猥亵儿童罪能判几年?
      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根据相关规定,猥亵儿童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


·结婚后分居两年可以离婚吗
      现实中,有的夫妻可能会在结婚后因为一些原因而分居,就包括工作、学习,当然也有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情况。相信您都在知道夫妻可以通过分居的方式离......


·三责险如何理赔,怎样理赔三责险
      三责险如何理赔,怎样理赔三责险一、三责险如何理赔,怎样理赔三责险1、通知出险和提出索赔要求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当将保险事故发生的......


·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房屋买卖合同范本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姓名: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姓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


·诉讼时效中断的是由什么因素决定的?
      诉讼时效中断的是由什么因素决定的?一、诉讼时效中断的是由什么因素决定的?诉讼时效断的原因包括:(1)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2)其......


·商住房与住宅房的区别?
      商住房与住宅房的区别是什么?商住房与住宅房的区别如下:1、对于这两种房子的二手房子来说,购买二手住宅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但是购买二手商住房不能......


·环境污染致人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环境污染致人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1、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保护环境的规定污染环境的行为行为人须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且该行为违反国家保......


·目前婚姻法律有没有自动离婚的情况
      目前婚姻法律有没有自动离婚的情况一、目前婚姻法律有没有自动离婚的情况?我国的法律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根据离婚的方式,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


·公司法为自己债务抵押担保有哪些
      公司法为自己债务抵押担保有哪些规定?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自主创业,开办公司。公司的运作经营需要合法合理离不开法律,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