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到底畏罪潜逃意思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现在的国家是一个法治国家,社会也是一个法治社会,我们身边处处都有法律来保护我们的权益,但是有些人触犯了法律之后却害怕承担法律责任,这在法律中有一个代名词,就是畏罪潜逃,众所周知,畏罪潜逃的罪责是很大的,那么到底畏罪潜逃意思是什么?
  一、到底畏罪潜逃意思是什么?
  畏罪潜逃,是指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以后,害怕被追究刑事责任、受到制裁而逃走,逃避法律追究。按照我国目前《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畏罪潜逃是不会增加刑期的,因为,犯罪嫌疑人犯罪以后,处于逃避法律追究,潜逃是人之常情,因此,不能将畏罪潜逃作为加重刑事处罚的条件。对对于投案自首,法律规定是会减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的。畏罪潜逃不是量刑的情节(潜逃期间继续违法犯罪的除外),一般不作量刑或从重处罚的依据。但潜逃后自首的依法还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甚至还可以免除处罚。
  二、参考法律条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续执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所以说当一个人触犯了法律,不管是否是故意的,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千万不要因为害怕而畏罪潜逃,如果犯了法之后,能够有清晰的意识到公安局自首,还会被减刑,从轻发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大连开发区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手续有哪些?
      大连开发区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依据土地管理办法规定,大连市政府对国有土地转让做出相关规定,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以登记作为生效条件,没有登记的......


·随着离婚的人越来越多
      随着离婚的人越来越多,您遇到的问题也都是不尽相同,财产分割问题和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的问题,那么离婚抚养费一次性给多少钱?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的寿命也在逐渐的延长,因此有关退休年龄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的寿命也在逐渐的延长,因此有关退休年龄方面的规定也在根据社会的发展进行一定的调整。众所周知的是,女性的退休年龄和男性的......


·房屋过户原房产证收回吗?
      房屋过户原房产证收回吗?一、房屋过户原房产证收回吗?房产过户后旧复的房产证由房管局收回。房产过户由于产权人变更,过户时需要出具的资料房屋......


·商标侵权行为有那些表现形式
      商标侵权行为有那些表现形式一、商标侵权行为有那些表现形式(一)假冒或仿冒行为假冒或仿冒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间有多久?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


·房地产等不动产抵押担保需要注意哪些?
      房地产等不动产抵押担保需要注意哪些?一、财产夫妻共有与不动产抵押登记办理房屋、土地等不动产抵押时,贷款银行首先要判断抵押物权属状况。在我......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有哪些评估依据
      依据纳税情况。有些地方依据纳税情况,依据纳税能够推算出每年的基本利润。但是这种情况对中小型制造企业是不利的。二、按照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注册信息......


·如何避免打架遇到寻衅滋事怎么办?
      如何避免打架遇到寻衅滋事怎么办?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经常可以遇到一些寻衅滋事的行为,遇到这种行为的话,可能躲闪不及,就会被牵涉到其中,所以......


·夫妻离婚探视权最低一个月几次
      夫妻离婚探视权最低一个月几次一、夫妻离婚探视权最低一个月几次?一个月能探视几次孩子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


·殴打军人家属什么后果
      殴打军人家属和殴打普通人在法律上没有区别。军人家属是按照国家政策,对现役军人的配偶及子女办理了随军手续,来到军人工作地市生活、工作的人员,其身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