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构成轻微打架怎么处理解决?

与别人出现矛盾就极容易在愤怒的情绪下与对方开始了厮打,此时作为成年人对于打架后果有了理性的认知而在对方出现轻微的伤情之后就停止了,但尽管是轻微伤也避免不了与对方产生赔偿方面的纠纷。那么,构成轻微打架怎么处理解决?
  一、构成轻微打架怎么处理解决?
  轻微伤害不是谁说了就算的,需要专门的伤情鉴定机构鉴定结果开出相关证明,并且证明该伤害是在此次斗殴中产生的。如果是你造成的,建议积极协商处理,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对方要求不合理的话,可不支持,让其通过法律途径来处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依据: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你是正当防卫,又是另一种解决方法了:我国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在这里“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和“造成重大损害”是并列的,只有两者同时具备,才是防卫过当。虽然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但并没有造成重大损害,或者虽然造成重大损害,但并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都不能以防卫过当论处。综上所述,如果是专业的鉴定机构认定了伤情属于轻微伤就可以根据伤情让双方自行进行协商并在得出一致的赔偿方案之后就可以得到解决了,但是如果受害者坚持要追究对方的侵害责任就必须经过诉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本地违章12123能立马显示违章吗
      不能,一般是十三日内。自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违法行为记录资料之日起的十日内,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记录内容进行审核,审核无......


·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罪情节严重的认定
      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陌生人打电话来推销产品,这时候我们会很气愤的质问对方你从哪里得到我的电话号码的。其实,这些都是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造成的后......


·合伙企业解散的法定情形有哪几种
      合伙企业解散的法定情形有哪几种一、合伙企业解散的法定情形有哪几种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要求是什么?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要求是什么?一、什么是公司债券关于公司债券的概念,在教科书中都基本这样定义:"公司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


·节日拒绝加班被扣工资合法吗?
      节日拒绝加班被扣工资合法吗?一、节日拒绝加班被扣工资合法吗?拒绝加班就扣工资是属于不合法。用人单位不能强迫员工加班,更无权克扣工资。用......


·前车肇事逃逸后车致人死亡责任由哪个机构确定
      前车肇事逃逸后车致人死亡责任由哪个机构确定一、前车肇事逃逸后车致人死亡责任由哪个机构确定?事故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划分的,是根......


·退投标保证金有什么规定
      退投标保证金有什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7条第2款规定“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


·派出所定的故意伤害罪检察院可以改罪名吗
      派出所定的故意伤害罪检察院可以改罪名吗?派出所定的故意伤害罪检察院可以改罪名,公安局提起罪名的话,检察院会根据移交的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是否更......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行政处罚主要是对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采取的惩戒制裁手段。法无规定即禁止,对于行政处罚来讲,其具体的种类都是由法律事先规定......


·一、交通事故后对方没钱赔偿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后对方没钱赔偿怎么办?1、如果车主有缴纳保险,可以向保险公司理赔,让对方配合一下走一下程序,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可以将对方和保......


·一、公司要职工辞退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公司要职工辞退程序是怎么样的?公司要辞退员工,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或者加发员工一个月工资立即辞退也行),并按照员工每工作一年发给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