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黑校车超员应该如何惩罚?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与希望,我国对于未成年人设置了专门的保护法律来确保其健康成长。然而由于道德的沦丧,一些无良学校会使用黑校车来接送学生上下学,甚至会有超员的情况。那么黑校车超员应该如何惩罚呢?下文中就作出了相关的解释与说明。
  黑校车超员应该如何惩罚?
  第六十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人数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对机动车驾驶人按下列规定处罚:(一)超过核定人数未达百分之二十的,处以二百元罚款;(二)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五十的,处以一千元罚款;(三)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处以二千元罚款;(四)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其他客车违反规定载货的或者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以一百元罚款。第六十一条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对机动车驾驶人按下列规定处罚:(一)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百分之三十的,处以二百元罚款;(二)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五十的,处以五百元罚款;(三)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百分之百的,处以一千元罚款;(四)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百以上的,处以二千元罚款;(五)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以二千元罚款。“黑校车”是指没有取得相关资格证件、未到交警部门登记或者登记为自用车的、未投强制责任险、本来不属于校方但却非法运营来接送学生的车辆。“黑校车”大多出现在郊区和农村等公共投入不足的地方,且校方不愿为校车费用买单。黑校车是以盈利为目的,且常发生超载现象,对学生的安全构成了重大的威胁。黑校车存在已久,且有越发猖獗的势头,一放学,就有不少小学生三五成群地寻找“自家”校车回家。按照划片招生的政策,孩子要就近上学,但在教育资源不均衡的现实下,不少家长为了“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削尖脑袋也要把孩子送进离家远的名校。问题就产生了:孩子太小,家长不放心让他们骑车上学,又无暇分身接送,也没有正规校车,无奈给孩子选择有安全隐患的黑校车,可以说是“知其不可为而为之”。有市场,就有唯利是图者顶风而上。笔者有一次乘车回家,听到两个人在议论,打算买一辆二手面包车,在小区里“收集”20多个孩子接送上下学,还津津乐道地算计每个孩子能挣多少钱……他们的出发点就是为挣钱,想要利益最大化,就要买最便宜的二手车,用有限的空间尽可能多塞几个孩子,安全这根弦对他们来说是恐怕是最次要的。结合上文中的内容进行分析可以看出,对于黑校车超员应该如何惩罚该问题来说需要结合具体的实际案例进行分析。一般情况下来说,黑校车的运营已经违反了法律的规定,需要对车辆处以罚款以及扣除驾驶证的处罚,对于超员的情况则需要视情况加重处罚,处以重额罚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证据保全的期限是多久
      证据保全的期限是多久实践中,有的证据可能因为客观原因而不易保存或容易被毁灭,而此时没有了证据对当事人来讲显然是不利的,因此建议在遇到这类证据......


·哺乳期妇女能离婚吗 哺乳期离婚的法律规定
      哺乳期妇女能离婚吗哺乳期离婚的法律规定离婚的原因总是千奇百怪的,而且离婚的时间也是非常奇特的,如刚结婚就离婚、哺乳期离婚等。哺乳期离婚的现......


·别人欠债不还起诉对方不签字会影响法律效力吗
      别人欠债不还起诉对方不签字会影响法律效力吗?一、别人欠债不还起诉对方不签字影响法律效力吗?起诉书签字是证明你收到了这个文书的意思,如果不签......


·工伤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同时主张吗?
      工伤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同时主张吗?发生工伤的职工,不能向用人单位提出人身损害赔偿,只能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保险待遇。只有侵权主......


·刑满释放前又犯新罪应该怎么处理
      刑满释放前又犯新罪应该怎么处理?刑满释放前又犯新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


·根据我国婚姻法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怎么判决?
      在现代这个社会,孩子是父母最为重视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父母对于孩子的爱是十分伟大的,但是有的时候因为父母之间存在着矛盾,需要离婚,这个时......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是多久
      一、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是多久?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


·一、通过假离婚避债会处罚吗?
      一、通过假离婚避债会处罚吗?有些家庭对外欠了巨额债务,夫妻自作聪明地商量办理假离婚手续,约定财产和债权归一方所有,债务由另一方负责偿还,以......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是多久?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的特殊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八十三条、第八十......


·一、小孩多大父母离婚可以指定监护人?
      一、小孩多大父母离婚可以指定监护人?一般情况下不会让孩子自己选择。如果孩子在10周岁以上的,法律规定法官在审理孩子抚养权问题时应当征询孩子本人的......


·行贿人为了正当利益行贿算是犯罪吗?
      一、行贿人为了正当利益行贿算是犯罪吗?谋取正当利益不构成行贿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