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发生车祸车主不用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

发生车祸车主不用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在发生车祸的情况下,车主一般都是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的,严重的情况下,还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实践中,有些情况下,发生车祸车主不用承担民事责任,那具体不用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1、出售车辆未过户,登记车主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的复函》[(2001)民一他字第32号]: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违反有关行政管理法规的,应受其规定的调整。
   2、被盗车辆肇事,车主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1999年6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69次会议通过):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辆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买方分期付款购车,卖方保留所有权,车主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法释〔2000〕38号):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车,出卖方在购买方付清全部车款前保留车辆所有权的,购买方以自己名义与他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并使用该车运输时,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出卖方不承担民事责任。
   4、机动车交付修理厂修理,修理工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由修理厂承担赔偿责任。但车辆所有人对交付修理的事实应承担举证责任。
  在阅读了上文之后,您是否已经比较清楚,哪些情况下即使发生车祸,车主也是不用承担民事责任的。但需要注意,法律对上述四种情况的认定是比较严格的,最好当事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具有上述情形。要是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三门峡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在生活当中,如果我国交警查出有司机存在醉驾这种情况的话,除了
      在生活当中,如果我国交警查出有司机存在醉驾这种情况的话,除了会对司机进行刑拘或者罚款以外,另外对司机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考驾照的话也会受到影响......


·释义
      释义婚姻无效是指违背法律所确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婚姻无效纠纷则是指具有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以其婚姻关系缺乏法律规定有效要件......


·自然垄断是指什么?
      自然垄断是指什么?一、自然垄断是指什么自然垄断是指由于市场的自然条件而产生的垄断,经营这些部门如果进行竞争,则可能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或者......


·再审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八条的限定,再审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就隶属所限定的新......


·倾销是什么行为 倾销行为的表现特征是什么
      市场的竞争是很激烈的,但是有的时候一些竞争者为了个人的利益就会进行恶性的竞争,甚至出现了倾销的行为,导致整个行业的发展受到不良影响,您可能都......


·实施网络诈骗40万判几年?
      实施网络诈骗40万判几年?网络诈骗近几年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我们视线中,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的便利进行诈骗,使许多人遭受到经济损失。网络诈骗达到一......


·银川司法鉴定的申办流程,鉴定原则是什么?
      司法鉴定是诉讼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而且都是通过专门知识对一些诉讼的问题进行鉴定和判断。司法鉴定中最常见的就是临床鉴定和法精神病鉴定,而且司法......


·邯郸农村征地补偿包括哪些项目
      邯郸农村征地补偿包括哪些项目?①土地补偿费是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补偿的对象是土地所有权人。②安置补助......


·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是指的什么?
      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是指的什么?一、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是指的什么产品质量义务是指产品质量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为一定质量行为或者不为一定......


·孩子判归女方抚养的情况
      孩子判归女方抚养的情况第...


·提起行政赔偿请求的期限有多长
      赔偿请求人通过不同的途径提起行政赔偿请求的,具体的请求期限也不相同。当事人对海关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应当在《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