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用人单位在招录工作人员时

用人单位在招录工作人员时,一般都会在入职之前,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员工在工作中受到伤害,都可以根据劳动合同进行赔偿。但是,如果出现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伤的情况,又该如何处理处置呢?标准是否跟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工伤的赔偿标准一样呢?接下来本站我们就带领您了解一下。
  
  发生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伤怎么处理?
  
  1、未签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2、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赔偿金都应由单位承担。
  
  3、首先要求单位向当地劳动保障部们申请工伤认定。
  
  4、住院治疗所需医疗费用、陪人费、生活费等都由单位支付,停工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再治疗完全结束后,做劳动能力伤残鉴定,并按伤残鉴定结论提出伤残赔偿。
  
  6、如单位不给于合理赔偿,可到劳动部们的劳动仲裁办起诉维权。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一般工伤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交通食宿费
  
  1、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
  
  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四)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五)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六)护理费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七)伤残补助金
  
  通过上述介绍呢,可以知道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伤呢,也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的,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同时,用人单位还需补偿劳动者的伤残补助金、护理费、康复治疗费、交通食宿费 以及工伤医疗费等等。但是,我们提醒最好还是要提前签订好劳动合同才能更好保障自己权益哦。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有哪些罪名不可以假释2023
      一、有哪些罪名不可以假释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


·按要求电信合同保存多久?
      按要求电信合同保存多久?中国电信作为国内最大的通讯运营商之一,成立时间长、用户规模大、业务覆盖广,其产品和服务已进入广大用户工作和生活的方方......


·一、租店面中途不要要扣违约金吗?
      一、租店面中途不要要扣违约金吗?单方面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属于对合同的违反,要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租赁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不......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拘吗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拘吗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拘吗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人有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被拘留。犯本罪的,情节严重的,处......


·劳动者合同到期辞职补偿是否还有
      劳动者合同到期辞职补偿是否还有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因为个人原因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无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的,劳动者可以要......


·最高法民事诉讼中止的条件是什么?
      最高法民事诉讼中止的条件是什么?诉讼中止是在诉讼过程中,诉讼程序因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中途停止的一种法律制度。根据行政诉讼法和审判实践,有下列情形......


·可以指定辩护的情形有哪些
      指定辩护的情形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下列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盲、聋、哑人;尚未完全丧......


·笔迹鉴定的钱法院退吗?
      一、笔迹鉴定的钱法院退吗?笔迹鉴定费用是否退回要看具体情况,如果胜诉,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实行“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鉴定......


·不同辈分的男女能不能结婚
      通常我们说男女结婚的都是在同一辈分的情况下,于是有的人就质疑了,要是属于不同辈分的男女,那么是不是就不能结婚了呢?很多时候说到辈分都是在亲属......


·醉驾国企职工开除公职
      醉驾国企职工开除公职国企职工被判拘役或者缓刑,都是被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六)项规定解除合同,但是解除合同......


·员工劳动合同没到期怎么毁约?
      员工劳动合同没到期怎么毁约?劳动合同是双方的意思表示,劳动合同条款对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遵照履行,劳动合同期限也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