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如何审查房屋中介资格?
一、如何选择二手房中介
购房者在选购二手房时都选择中介代理交易,因二手房交易过程长、环节多、手续复杂,因此交易的潜在风险也较新房更大。在立契过户未完成、房款未交付以前,每个环节都可能出现差错,导致前功尽弃。所以交易双方都存在相当戒备心,这个阶段就需要中间机构起到居中担保的作用。由于当前中介市场鱼龙混杂、各中介公司水平参差不齐,市场透明度较差,缺乏有力的市场监督,使得普通百姓对中介代理服务也是戒心重重,所以审查中介资格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如何审查房屋中介资格
那么如何审查中介资格呢,简单的来说,要看一下四个方面:看中介公司是否有营业执照。看中介公司是否有国地资源及房屋土地管理局颁发的《资质证书》。看中介公司的注册资金。看中介公司的企业规模,办公条件。
三、如何与二手房中介打交道
1、瞄准品牌服务中介想要随便找一家房产中介是很容易,要找一家正规的却不易,但这一点对买房人来说却至关重要。房地产市场的火爆,使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都想分一杯羹。于是,他们也不管自己是否有能力从事房地产中介,都一股脑儿地涌入了中介这一行业,其服务质量可想而知。在此情况下,您应该去找一些有较高知名度、口碑较好的中介公司,通常他们都有较规范的服务程序且手续齐备。正规的中介公司收取的价格较低,且服务费规则明确、明码标价,透明度高。而一些不正规的个人中介公司往往没有明确的收费标准,全凭客户的具体情况而定,常常是“看人下菜碟”。另外,您可能会看到某些中介公司的招牌下赫然写着“某某集团”的字样。其实这些公司大都是独立的公司,只是与某某集团有一些财务上的关系而已。这些中介公司之所以这样做,无非是觉得大树底下好乘凉来欺骗消费者。一旦出事,这些中介公司就会溜之大吉。当消费者找到其所隶属的集团解决问题时才恍然大悟,该集团根本不负法律责任,自己也无法从他们那里得到任何赔偿。2、双方见面谈条件不论您是买的清水房还是装修过的二手房,都要注意一定要坚持上下家见面。因为部分违规的中介公司会利用上下家不见面的机会来欺上瞒下,赚取差价。所以,只要和双方见面就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也可以比较真实地了解房屋的出售价格。此外,有的房产中介为了促成生意,赚取中介费,会单方面口头向买家保证,房子原来装修的铝合金门窗、地板、柜子、热水器等可以全部赠送,结果到正式交房时却发现门窗被卸、地板被撬,屋内一片狼藉。其实只要在买房合同中注明条件,这种经济损失也完全可以避免。3、额外收费要谨慎如果碰上自己特别满意的房源,千万别急着付类似意向金之类的钱款。因为这样做不仅不能保证您顺利买到房子,反而可能会招致一些不必要的纠纷。中介公司收取意向金本就属于违规操作,而且付意向金也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意向金只在一定时间内有约束力。关键是要制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合同签订过程中,付款方式是要非常注意的一项要素。若通过中介交易,在付款方式的选择上可以标明:中介公司于过户后第几个工作日支付房款给卖主等条款。其实对自身利益的维护有一定的帮助。毕竟现在的黑中介太多了,稍不注意自身利益就会受到损害。而在委托中介买卖房屋或租赁房屋的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不知道该如何处理的话,建议最好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怎么认定?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怎么认定?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都认定是看行为人是否已经实施了具体的发展,或者是吸收他人进入黑社会组织的这样一种行为,如果说......
·一、无固定劳动合同解除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无固定劳动合同解除的赔偿标准是什么?1、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医疗损害纠纷律师处理流程是什么?
医疗损害纠纷律师处理流程是什么现如今,医患关系十分紧张。医院本是治病救人的地方,但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患者和医院好像成了对立方。在现实......
·行政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决定条件是什么
行政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决定条件是什么(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任何行政行为如缺损其中一......
·工程结算审计中的风险及其成因有哪些?
工程结算审计中的风险及其成因有哪些?一、工程结算审计中的风险及其成因1、固有风险。即审计项目自身固有的,独立地存在于审计过程以外的,与内审......
·买卖车辆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原车主要担责吗
日常生活中将机动车出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的情形较为常见。例如,亲朋好友之间出于对某机动车的使用需要而临时借用,或是从专业出租汽车的公司租用机动......
·因债务放弃继承权可以吗?
因债务放弃继承权可以吗?可以进行放弃,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之前,作出放弃继承的......
·什么是属于建筑工程的基本性质?
什么是属于建筑工程的基本性质?一、什么是属于建筑工程的基本性质1.综合性建造一项工程设施一般要经过勘察、设计和施工三个阶段,需要运用工程地......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共犯如何认定?
在检察院查处的受贿案件中,很多都是国家工作人员亲属利用其影响力实施的受贿活动。这种受贿方式在刑法上叫利用影响力受贿,金额较大的话同样构成犯罪......
·买卖过程中传真合同怎么签?
买卖过程中传真合同怎么签?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我国《电子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