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补强证据规则怎么判断

补强证据规则怎么判断当一个证据不能有效的证明一个案件时,那么这个份证据就不是有效的,只有其他的证据佐证了之后才可以使用。佐证就是补强证据规则。那么补强证据规则具体的内容是什么?补强证据规则怎么判断呢?详情请随我们阅读下文。
  一、补强证据规则是怎样的
  补强证据规则就是一项限定证据证明力的规则,要求对特定证据进行补强,否则不能进行直接定案,而用于补强的证据就叫做补强证据,补强证据是指某一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但没有完全的证据能力,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必须有其他证据补强其证明力的情况下,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亦称"
  佐证", 它不能单独证明案件事实,但可用来证明主要证据的可靠性,增强或保证主要证据的证明力,担保主要证据的真实性。补强证据必须具备两个要素:1、不受待佐证证据的支配;2、证明的事实与案件有关。故可以采纳的、与案件事实相关联的、符合法定程序的,用以增强或肯定待证证据证明力的证据,就是补强证据。
  二、补强证据规则怎么判断
  补强证据应当符合法律关于证据能力,及证据之可采性的规定,在此范围之内,既可以是直接证据,也可以是间接证据,既可以是其他形式的言辞证据,也可以是实物证据,法律一般不做其他限制。但是,在此尚有几点需要强调:1、补强证据必须具有证据能力,非法证据即使在实质上是真实的,也不得作为口供的补强证据。2、不能与口供作出实质性区分的证据,不能构成补强证据。如记载有口供之内容的讯问笔录即属此类。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其他场合所做的陈述,如果没有其他附加证据的,也不得单独作为本案中口供的补强证据。4、共同犯罪的案件中,其他共犯的供述不得作为口供的补强证据。
  三、补强证据的数量有限制吗
  对于补强证据的数量,只能由审理案件的法官进行自由裁量。法官既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一个补强证据,也可以要求其提供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补强证据。当然,就审理民事案件的法官而言,其在运用证据认定事实并作出裁判时,也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律的规则,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补强证据以及被补强的证据有无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大小、强弱进行判断,并以此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如果补强证据与被补强证据相互结合,能够达到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则可以对其所审理的案件作出有利于一方当事人的裁判;相反,则应当作出不利于该方当事人的裁判。由此可见,法官对补强证据数量的要求,不能随心所欲地滥用自由裁量权。以上就是我们为你介绍的关于“补强证据规则怎么判断”的相关知识,我们要知道,补强证据是没有数量限制的,对它的认定也是由法官依照法定程序以及根据经验来做出的。补强证据必须具有证据能力,非法证据即使在实质上是真实的,也不得作为口供的补强证据。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公安民警玩忽职守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公安民警玩忽职守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一、公安民警玩忽职守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


·遇到产品质量问题该怎么办
      遇到产品质量问题该怎么办我们在实际购买商品的时候,可能当事人对商品的质量没有发现什么问题,而购买回家开始使用之后,就有可能发现存在的一些质量......


·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有什么区别
      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有什么区别一、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有什么区别合法的民间借贷,是企业利用民间信用关系,合法获得借款用以企业的发展、经营,并支......


·根据法律的规定买房子划算吗?
      根据法律的规定买房子划算吗?相关解读1、如果是刚需性自住房且预算充足,任何时候都可以买。毕竟,购房者的目的是改善住房条件,提升生活品质,......


·交通事故找人顶罪构成何罪构成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
      交通事故找人顶罪构成何罪构成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行为人出于某种特殊原因......


·分居两年起诉离婚一定能离吗?
      分居两年起诉离婚一定能离吗很多人存在这样的错误认识,夫妻双方必须分居满两年才能够离婚。夫妻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视为感情确已破裂,应当......


·女人死了的财产分割的依据是什么?
      女人死了的财产分割的依据是什么?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


·个人收条模板的注意事项
      个人收条模板的注意事项一、收款条的格式和注意事项一个完整的收条,通常应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一)标题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


·孕妇深夜被抢劫,为啥嫌犯被免于刑事处罚
      5月27日晚,家住四川遂宁市经开区的王女士独自一人在外散步。怀有两个月身孕的她,在路旁的一个凉亭里面边玩着手机边等待丈夫下夜班一起回家。可是她却......


·撤销权消灭的情形及法律后果有哪些
      撤销权消灭的情形及法律后果有哪些一、撤销权消灭的情形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权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人......


·口头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口头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什么一、口头合同的有效适用情形口头形式的合同是指当事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或者以通讯设备如电话交谈订立合同。它广泛应用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