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行政处罚法殴打他人会怎么处罚?

行政处罚法殴打他人处罚是怎样的《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第三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第三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第三十八条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第四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刑法规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一)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尚未达残疾标准的或损伤程度与轻伤标准接近的,为有期徒刑三年;(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10级残疾的,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6级残疾的,为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为有期徒刑十三年。重处、轻处特别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予以重处:伤害多人的,在其中最重伤情的基础上,每增加轻伤1人,按照所增伤情的轻重程度,确定递增幅度,轻度的,刑期增加三个月;中度的,刑期增加六个月;重度的,刑期增加九个月;每增加重伤未达残疾标准或接近轻伤标准1人,刑期增加十个月;每增加重伤1人,致10级残疾的,刑期增加一年,依次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持刀、枪支等管制刀具伤害他人的,从重10%。 在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中故意伤害他人的,从重10%。 伤害对象为70岁以上的老人、14岁以下的儿童、残疾人、怀孕妇女的,从重5%。 因为邻里纠纷、婚姻纠纷等民间矛盾引发的故意伤害,从轻10%。如果对别人造成了故意伤害,没有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拘留或是罚金即可,行政处罚是针对行政机关有关的违法行为,并不适用于殴打他人的情况。尽管殴打他人没有构成犯罪,也会给自己的未来留下污点,所以作为公民应依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离婚时经济补偿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离婚时经济补偿的法定条件是什么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1)婚后财产约定归各自......


·股东变更后出资额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股东变更后出资额转让的条件是什么找专长律师:公司经营律师合同事务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劳动工伤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公司的股权可以交易、买卖。所以交......


·哪些人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民事、行政以及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都是由不同的司法机关负责的,根据司法时间,我们可以知道,各刑事、行政诉讼案件,一般都会包含民事赔偿,若当事......


·离婚后土地怎么分配
      离婚后土地怎么分配《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


·诉讼时效中止期间是最后的六个月之内吗?
      诉讼时效中止期间是最后的六个月之内吗?诉讼时效中止期间就是在最后的六个月之内,但前提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诉讼时效的中止意味着,诉讼时......


·如何防范延期交房纠纷,延期交房如何退房
      开发企业参差不齐,延期交房并非新鲜事,甚至成为了一种业界常态。而就赔偿违约金问题,大多的结果是开发企业手握主动权,要么不赔,要么是拿一段时期......


·取保候审需要什么材料
      取保候审需要什么材料取保候审作为我国司法规定中的一种强制执行措施,是为了对提出取保候审要求人加强规范管的一种重要手段。今天我们我们针对取保......


·一、提问起诉离婚女方不离不到场咋么办?
      一、提问起诉离婚女方不离不到场咋么办?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当事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都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


·辞退十年以上工人补偿标准是多少?
      辞退十年以上工人补偿标准是多少?公司辞退十年以上员工按照其工作年限每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最高可补偿12个月工资。如果是违反劳动合同法辞退员工,则......


·1、交通事故扣车调查取证期限
      1、交通事故扣车调查取证期限交通事故扣车扣证期限为20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的期限为20日;20日内无法完成检验、鉴定......


·审查起诉检察院管辖异议可以进行提出吗?
      一、审查起诉检察院管辖异议可以进行移送吗?可以进行提出的;公诉部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后,经审查认为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在五日以内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