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诈骗罪当事人死亡需要后代来还吗?

一、诈骗罪当事人死亡需要后代来还吗?诈骗犯夫妻双方的另一方应在共同财产范围内偿还,该犯的财产继承人应在继承财产范围内偿还。遗产继承人需要用遗产偿还。诈骗嫌疑人死亡,其遗产应当用于偿还民事诉讼的赔偿,遗产不够偿还的不再增加。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二、对诈骗犯如何判刑?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诈骗犯罪从重处罚的情况有哪些?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1、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2、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3、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4、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5、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诈骗数额接近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综上所述,诈骗犯罪中,犯罪嫌疑人的违法所得会被没收,本人也被判刑。如果其在服刑期间死亡,对受害人的赔偿,应该由财产继承人也就是后代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赔偿。当然,属于后代的合法财产,不能给受害人赔偿。受害人在索要欠款的时候,可以发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民事诉讼基本原则一、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平等地享有和行使诉讼权利。这一原则包括以下两......


·行政处罚听证的权利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处罚听证的权利是怎么规定的一、行政处罚听证的权利是怎么规定的?(1)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只限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


·企业工资福利有哪些
      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在求职的时候不仅注重企业的发展前景,更会关注企业工资福利待遇如何,经综合考虑后才会得出慎重的选择。那么目前大多数......


·检察院最迟多久报批捕?
      一、检察院最迟多久报批捕?检察院最迟一周左右报批捕,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土地使用权意见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意见是什么?土地使用权意见:强化各级政府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中的监督责任,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地......


·一方出轨是否可以进行诉讼离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要是一方有出轨行为的话,自然是对另一方的不忠,而这样的行为也是很影响夫妻之间的感情,因此导致夫妻离婚的情况也比较多。那在一方......


·刑法判监外执行条件有哪些
      刑法判监外执行条件有哪些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265条作了明确规定,即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


·债务纠纷私闯民宅定罪标准是什么
      债务纠纷私闯民宅定罪标准是什么?1、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经要求或教育仍拒不退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的;2、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毁......


·机动车牌照代理补办的流程是什么?
      机动车牌照代理补办的流程是什么?一、哪些情况需要补办机动车牌照机动车号牌褪色、损坏或者丢失,是需要补办的。二、补办机动车牌照需要准备什么......


·女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女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后怎样才能拒付抚养费?
      离婚后怎样才能拒付抚养费?双方离婚后,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不用给付抚养费,因为抚养孩子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为双方离婚而改变。但是,可以根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