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拒不认罪没有证据可以判刑么?

一、拒不认罪没有证据可以判刑么?
  
  法院审理案件,对拒不认罪没有证据的,不能宣判。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2、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3、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二、证据充分不认罪该如何处理?
  
  即使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也是可以定罪的。证据的种类有很多,每种证据的证明力是不同的,我国实行的是重实证,轻口供的原则。即使是零口供,只要其他的证据确凿,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审查起诉。法院对此类案件,可以判处犯罪嫌疑人罪名成立。
  
  对于被告人认罪,可以从轻处罚的观点,《刑法修正案(八)》已予认可,然而对于被告人不认罪能否从重处罚,法律尚未作出明确规定。在控审分离、相互制约的诉讼法原则之下,法官和检察官的诉讼职能和诉讼角色是不同的,因此,对被告人诉讼行为的认识也可能是不同的。然而,针对被告人与检察官抗辩的诉讼行为,法官和检察官均持相同的观点,即属“拒不认罪”,应“从重处罚”。
  
  三、刑事证据的特征有哪些?
  
  一般认为,所有证据都应当具有证明力和证据能力。证据证明力是指证据对于待证案件事实的证明作用。证据的证据能力,是指证据资料在法律上允许其作为证据的资格。这是证据的基本特征。我国刑事证据制度也基本反映了上述特征,具体表现为:
  
  1、客观性。诉讼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诉讼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不是人们主观猜测和虚假的东西。诉讼证据的客观性,是诉讼证据的本质特征,是由案件事实本身的客观性所决定的。
  
  2、关联性。诉讼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诉讼证据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存在客观的联系。证据不仅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且必须是与案件事实有关联的事实。
  
  3、合法性。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按照法律的要求和法定程序而取得的事实材料。
  
  由此可见,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是根据掌握的事实和证据做出合理的判决,犯罪嫌疑人在庭审过程中拒绝认罪,而检察院作为公诉方又拿不出证据的,法院不会判决,应该判无罪释放。当然,对于拒不认罪但是其它证据齐全,可以认定犯罪事实的,法官会考虑从重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移送管辖的时间要求是怎样的?
      移送管辖的时间要求是怎样的?移送管辖一般多长时间到新法院的这个问题法律上没有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


·归还遗失物要误工费吗,不归还会怎样?
      归还遗失物要误工费吗,不归还会怎样?在人流多的地方丢了东西,是很难找回来的,如果有人捡到了当事人的遗失物并归还给本人,当事人除了怀着感恩之心......


·一、交通事故中要求被扶养人生活费合法吗?
      一、交通事故中要求被扶养人生活费合法吗?被扶养人要求生活费用完全是合法的;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


·新三板交易规则疑问的详解是什么?
      新三板交易规则疑问的详解是什么金融市场当中,有些机构针对一些中小企业的股权代办转让过程当中,对交易规则,报价规则和其他各方面必须要符合新三......


·签订合同后第二天不干了有责任吗?
      签订合同后第二天不干了有责任吗首先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一旦双方成功签订劳动合同,该合同就赋予了当事人相应的权利义务。如果你想在签订合同的第二......


·债务人借钱不还会坐牢吗
      债务人借钱不还会坐牢吗,借钱不还怎么办?坐牢,意味着被追究了刑事责任,此时是要留下案底,对日后的生活工作产生影响。那么实践中,要是债务人借钱不......


·企业私募股权投资的缺点与优点
      企业私募股权投资的缺点与优点一、私募股权投资的缺点1、企业出让股权后,原股东的股权被稀释,甚至丧失控股地位或者完全丧失股权,股东间关系发生......


·民间借贷借款人跑了怎么办
      民间借贷中出现欠债不还的情况有很多,而其中有的人是确实没有还债能力,但有些确实恶意不还债,甚至还出现过借款人卷款跑路的情况,这会给债权人利益......


·邯郸专打医患官司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邯郸专打医患官司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多少?律师收费标准(单位:人民币)(一)咨询:咨询每件200-500元。律师一旦接受正式委托,咨询费可折抵......


·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一、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流程是怎样的审查起诉后的流程有审阅案卷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补充侦查、......


·质权和留置权能否并存一个标的物?
      质权和留置权能否并存一个标的物?在抵押借款合同中,如果债务人发生违约,无法继续履行还款义务,那么债权人有权对抵押物进行处置。这里就涉及到两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