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集资诈骗罪新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集资诈骗罪新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构成集资诈骗罪。“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手段。“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行为人实施《决定》第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1)携带集资款逃跑的;(2)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二)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构成集资诈骗罪判几年集资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的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犯集资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数额较大:个人数额十万以上,单位数额五十万元以上;数额巨大:个人数额二十万以上,单位数额五十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个人数额一百万元以上,单位数额二百五十万以上。非法集资与集资诈骗其实存在一些类似的地方,但就《刑法》中的规定来看,只有集资诈骗罪而没有非法集资罪,这点还您注意。另外,自然人和单位都是可以构成此罪的,但在立案标准上的规定,对自然人的规定与对单位的规定就不太一样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众多纠口腔医疗纠纷案例中人们如何处理纠纷?
      众多纠口腔医疗纠纷案例中人们如何处理纠纷?近些年来,医疗纠纷频发不止,医患纠纷现在已是非常常见的事情了。而众多口腔医疗纠纷案例也属于这些医......


·(一)、报案。发生后
      (一)、报案。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送往医院,除非事发地段比较荒凉......


·一、法院调节离婚财产纠纷怎么进行?
      一、法院调节离婚财产纠纷怎么进行?1、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


·商标代领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商标代领需要注意哪些事项?按照不同的情况,在领取《商标注册证》的时候应提交的书件如下:一、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领取《商标注册证......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律师费需要多少?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律师费需要多少?离婚后财产分割律师费的具体标准如下: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


·丈夫去世没有父母财产分配比例是否存在
      丈夫去世没有父母财产分配比例是否存在有遗嘱的按有效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男方死亡,共同财产先分一半给配偶,剩下部分为遗产。遗产继......


·试用期是如何确定的,试用期过长怎么办
      劳动者在工作时,一般都会遇到有关试用期问题。那么,劳动者在刚入职后,他的试用期是如何确定的呢?对于这个问题,虽然用人单位一般在面试的时候就告......


·行贿刑事案件的解释都有哪些内容?
      在我国行贿案件多发生在我国的政府机关和相关的国有单位,这部分人出卖我国的国家和公民利益,获得的非法收入落到自己的手中。我国相关办案单位会对这......


·工伤鉴定管理办法是什么?
      受伤是我们在生活中经常遇到的事情,因为意外事故时常发生在我们的身边,受伤之后都会给自己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但是在工作中受伤就是属于工伤,工作......


·工伤医疗费报销比例
      工伤医疗费报销比例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


·一、农村离婚财产分割田地算吗?
      一、农村离婚财产分割田地算吗?随家庭的破裂,而分割,即使按照土地随房的说法,也要分割。也就是说,如果当地进行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已经结婚,那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