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限价商品房可以买卖吗?

限价商品房可以买卖吗?
  
  限价商品房可以买卖吗
  
  我国有相关规定:目前,限价商品房是可以卖的。
  
  国家九部委《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中指出,“要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土地供应应在限套型、限房价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
  
  限价商品房买卖政策是怎样的
  
  1、购房人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后五年内不得转让所购住房,确需转让的,可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回购住房继续用作限价商品住房向符合条件家庭供应。
  
  2、如果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权属证书五年后转让所购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目前,交纳比例为35%。
  
  3、如果想要买卖限价商品房时,就需要看您所购的限价商品房是否达到五年的时间限制。只有满五年的条件的,才可以出卖。
  
  4、限价商品住房购买人未在交房之日起一年内入住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或按合同约定收回住房、收取违约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普通商品房和限价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1、限价房是一种限价格限套型(面积)的商品房,主要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是目前限制高房价的一种临时性举措,并不是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按照"以
  
  房价定地价"的思路,采用政府组织监管、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
  
  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等。
  
  2、限价房在土地挂牌出让时就已被限定房屋价格、建设标准和销售对象,政府对开发商的开发成本和合理利润进行测算后,设定土地出让的价格范围,从源头上对房价
  
  进行调控。商品房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未被限定价格。
  
  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限价商品房:
  
  (一)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及滨海新区范围内非农业户籍;
  
  (二)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3万元;
  
  (三)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四)家庭人口原则上在2人(含)以上,男超过25岁、女超过23岁的未婚人员及离异、丧偶人员也可作为单人户申请。
  
  二、家庭人口
  
  (一)申请人家庭成员按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确定;
  
  (二)申请人配偶或子女为本市以外户籍或农业户籍的,也可作为其家庭成员共同申请限价商品住房;
  
  (三)在计算家庭上年人均收入时,2人(含)以下家庭的家庭人口可按实际人口数的1.5倍计算。
  
  三、家庭住房
  
  (一)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以外的住房不认定;
  
  (二)家庭住房为公有住房的,高层和多层成套住房建筑面积按计租面积乘以1.3计算;平房和非成套住房建筑面积按计租面积乘以1.15计算。
  
  限价商品房是一项利民惠民的政策,从根本上解决了广大群众的住房问题,它与普通商品房存在着多方面的不同,更偏向于中低等收入的家庭购买。如需申请够买限价商品房,只需准备完善相应材料,务必满足申请条件,前往当地进行办理。目前,限价商品房的条件认证以及购买还是相对完善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打官司上诉流程是怎么样的
      打官司上诉流程是怎么样的随着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民众用法律作为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正当权益的法律意识日渐提高,那么打官司上诉流程是怎样的呢?以下......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立案数额是多少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立案数额是多少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否起诉离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原告提起离婚之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父母或者成年子女可以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提起离婚之诉。在婚姻存续期间,另一方......


·离婚房子归属划分应该怎么确定
      在不少家庭中,房子都是属于重要的财产,尤其是夫妻离婚的时候,往往会因为房子的分割问题而产生争议,在这样的情况下既然无法协商处理,就只能起诉到......


·一、超生厦门社会抚养费多少?
      一、超生厦门社会抚养费多少?1、未婚生育子女的,除多生育的情形外,按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但生育时已达到法定婚龄,并在被告知征收后三个月内补办......


·男性婚前检查的项目有哪些
      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在办理结婚手续之前,进行一下婚前检查其实是很有好处的。那么针对男性而言,一般情况下男性婚前检查的项目有哪些呢?具体内容,......


·公司法人签字未盖章合同还有效吗
      公司法人签字未盖章合同还有效吗一、公司法人签字未盖章合同还有效吗《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


·一、土地划拨的房子能买吗?
      一、土地划拨的房子能买吗?划拨土地的房子可以买,就是在过户的时候要交一笔不少的出让金,然后这个房子就会有契证,以后房子买卖就不再需要交了,......


·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既遂处罚标准细分是什么
      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既遂处罚标准细分是什么一、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既遂处罚标准细分是什么?1、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


·土地资源管理中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有什么规定
      土地资源管理中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有什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章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


·现在越来越多的公司和企业为了一己私利和自己的便利就将与自己员
      现在越来越多的公司和企业为了一己私利和自己的便利就将与自己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个事情给省略掉了,就认为这样可以随心所欲的将自己的员工随便的解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