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 离婚财产判决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 离婚财产判决收费标准是多少?根据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败诉,由法院根据他们各自对诉讼的利害关系,决定各自应负担的金额。其中有专为自己利益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由该当事人负担。二、起诉离婚财产分割有哪些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4、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综上所述,很多人打离婚官司,是为了争夺财产,如果金额超过20万,就需要向法院缴纳诉讼费用。原告提交诉讼状,法院立案后,会通知其缴纳费用,等判决结果下来后,原告胜诉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一般来说,离婚财产纠纷的价值都比较大,诉讼费用相对较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商标侵权责任可否追溯有时间限制吗?
      商标侵权责任可否追溯有时间限制吗?商标侵权的责任是可以追溯同时也是有时间限制的;《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


·房屋质量维权书的内容如何?
      房屋质量维权书的内容如何?1、房屋质量问题向哪个职能部门投诉首先看房屋质量保修期有没有过,要是没过,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质检站投诉。房......


·涉案人员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开始时间是什么
      涉案人员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开始时间是什么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孩子的身体发育越来越好,心里也相对较为成熟,这些年来新闻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报道层出......


·夫妻个人账号还款时要注意什么
      如今社会,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在不同的银行办理多张银行卡,每张银行卡都有固定的卡号,而且日后当我们需要从银行借贷或者还款时银行都可以从所办理的卡......


·根据实际情况
      根据实际情况,即使没有合同,但有其它证据(例如:人证、物证、视听资料等)能证明合同的事实的,可以按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


·参与农村非法集资法律保护吗?
      近年来,非法集资犯罪猖獗,并且有向农村蔓延的趋势。一些农民通过信用社的方式搞非法集资,或者通过虚构投资项目吸收农民资金。而大部分农民的法律意......


·取保候审期间去外地可以吗?
      取保候审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刑事强制措施之一,它相对于别的强制措施而言,犯罪嫌疑人享有一定的自由的。那么,取保候审期间去外地可以吗?针对这个问题,......


·工程进行分包的范围?
      工程进行分包的范围有哪些一、工程进行分包的范围有哪些《建筑法》第29条规定,“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国有全资企业购买股权可以高于评估价吗
      不能,国有企业收购非国有资产,必须对非国有资产进行评估道。其评估结果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经国资管理部门核准回或者备案。非国有资产评估的结果......


·道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样的
      道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样的,其应符合哪些规定?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道路建设是非常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人们的日常生活与道路交通密不可分,完......


·逮捕后多长时间能判缓刑
      要看是不是满足判缓刑的条件,满足就可以判缓刑。适用缓刑的对象和条件具体是:(一)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