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法律依据是现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至一千零九十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可以根据自己的约定情况来分割财产,特别是夫妻共同财产还需要由双方进行举证处理,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而涉及到一方的财产是不可以进行分割处理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疫情期间员工被辞退怎么办
      疫情期间员工被辞退怎么办?1、疫情期间被单位辞退的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


·医疗事故过失责任承担时赔偿部分将如何划分?
      医疗事故过失责任承担时赔偿部分将如何划分?一、医疗事故过失责任承担如何划分?(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


·离婚时共同房产应如何分割?
      首先,应当明确产权,即看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产证上是哪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婚后签订合同、支付房款(包括贷款)......


·探视权诉讼后拒绝实行怎么办
      探视权诉讼后拒绝实行怎么办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


·精神残疾司法鉴定费用是多少?
      精神残疾司法鉴定的进行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法律规定的鉴定机构提起申请。具体的规定主要体现在《精神疾病暂行管理办法》。精神残疾司法鉴定的费用......


·认缴制下如何增加注册资本
      一、认缴制下如何增加注册资本?1、增资公司授权经办人,携带其公司执照正副本,及本人身份证,到执照签发的工商局分局领取相应表格。内资咨询柜台......


·购房协议财产分割需要注意什么
      购房协议财产分割需要注意什么购房协议财产分割需要注意不宜分割的财产或者分割后有损价值的财产,应当采取折价、适当补偿的方式处理;如有共有人下......


·网贷套现犯不犯法,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网贷套现犯不犯法,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一、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


·夫妻之间查看对方手机算侵犯隐私吗?
      夫妻之间查看对方手机算侵犯隐私吗?夫妻之间查看对方手机并不一定算侵犯隐私权,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侵犯隐私权的相关条件,如果达到了侵犯隐私权的条......


·深圳2023年十级工伤伤残鉴定赔偿是什么?
      发生了工伤,实属不幸,但是连工伤赔偿都因为没有主动申请而错过是更不幸的。具体赔偿金额是根据伤残级别和实际花费等因素决定的。赔偿项目有很多,包......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利与弊有哪些
      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利与弊有哪些(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企业的利弊好处:1、企业留人的一种方式,表示企业对员工的忠诚度和能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