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属于特别法人的机构有哪些?

属于特别法人的机构有哪些?
  
  属于特别法人的机构有哪些?
  
  属于特别法人的机构有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民法总则》
  
  第七十六条 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第七十七条 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
  
  第七十八条 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第七十九条 设立营利法人应当依法制定法人章程。
  
  第八十条 营利法人应当设权力机构。
  
  权力机构行使修改法人章程,选举或者更换执行机构、监督机构成员,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十一条 营利法人应当设执行机构。
  
  执行机构行使召集权力机构会议,决定法人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法人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执行机构为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未设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法人章程规定的主要负责人为其执行机构和法定代表人。
  
  第八十二条 营利法人设监事会或者监事等监督机构的,监督机构依法行使检查法人财务,监督执行机构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执行法人职务的行为,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十三条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给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九十七条有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第九十八条机关法人被撤销的,法人终止,其民事权利和义务由继任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没有继任的机关法人的,由作出撤销决定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
  
  第九十九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法律、行政法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条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法律、行政法规对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零一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法人资格可能是在一些公司法当中经常听到的名词方面的概念,但实际上我们国家不仅仅有一些普通的法人机构,而且还存在着特别的法人机构,主要还是因为他们的基层组织是比较特别的,比如说就包括有一些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要想成功讨债需具备哪些条件
      借贷关系在现今社会是普遍存在,随之而来的便是讨债事项的兴起。有的债权人为了讨债会采取各种各样的方式,但也不一定会成功。而债权人要想成功讨债需......


·节假日职工加班工资表怎么算?
      法定节假日是三倍工资,具体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


·债务人迟延履行该怎么办
      债务人迟延履行该怎么办一、债务人迟延履行该怎么办迟延履行是否导致合同的解除,应首先取决于迟延是否严重。如果时间因素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至关重......


·一般诈骗罪怎么判刑处罚
      一般诈骗罪怎么判刑处罚一、一般诈骗罪怎么判刑处罚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


·全国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
      全国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有哪些要求一、全国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控股子公司;2......


·重庆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包括哪些?
      按照重庆市政府规定,新交付的小区,必须按照规定成立业主委员会。这对于业主而言,也是一个和物业管理公司谈判、解决纠纷的途径。最近,有不少重庆市......


·工伤是劳动者在工作的过程中因工作的原因而致使受伤,当劳动者被
      工伤是劳动者在工作的过程中因工作的原因而致使受伤,当劳动者被认定为工伤时,其因受伤所致损失都将由公司补偿。当劳动者因工受伤是首先要进行的就是......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赔偿金怎么计算?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赔偿金怎么计算?计算方式是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计算,违约赔偿金是不超过违约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的,并且如果是承租人已经......


·契约型私募基金监管机构是哪些?
      契约型私募基金监管机构是哪些?我国契约型私募基金监管机构有哪几个对私募基金进行监管的部门有:发改委、证监会、商务部和银监会。1、发改委......


·寻衅滋事追诉期是多久?
      民事案件有追诉时效,而刑事案件有追诉期。一般刑事案件尚在法定的追诉期内,那么才能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刑法》中有规定,超过了追诉期的刑......


·民事诉讼二审程序重审案件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诉讼二审程序重审案件的情形有哪些?当事人提出民事诉讼后,法院会按照规定程序审理,一般六个月左右就能审理完结。当事人对一审不服的,还可以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