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在实践中,买卖房屋都是要签合同的,农村房屋买卖也不例外。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呢?对于这个问题需要结合合同的内容去具体分析。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土地的使用权不得用于非农建设其立法本意旨在维持农业用地的数量,保证农民的生存之本和粮食供应,而宅基地本来就是建设用地,其主体变更不会导致农业用地的减少,故该条不适用于宅基地,作为认定农村的住宅出售给城市居民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依据也违反立法本意。
  
  因为宅基地一旦划拨给村民使用,集体经济组织对其所有的土地实际上并不能行使更多的权利。当村民出售房屋时,仅仅是宅基地的使用权人换了另外的主体,村民并不能通过出售房屋而从中获得宅基地的收益,他只能获得出售建筑物的利益。
  
  国家对耕地的保护是采取严格的政策,而宅基地与耕地性质不同,经过合法报批,宅基地上已建造了建筑物或附着物,一般不会再恢复到耕地性质,允许农村村民出售房屋与国家对耕地的保护政策并无抵触。
  
  宅基地使用证书是当地区、县(自治县)、或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只有当地区、县(自治县)、或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对宅基地使用证书的涂改才是有效的。他人涂改宅基地使用证书是违法的,而且,有可能构成犯罪。
  
  当然,最好能让当地区、县(自治县)、或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在原宅基地使用证书上改成你的名字或者给你颁发新的宅基地使用证书;如果不能,不必强求。因为从登记制度的设定目的来看,登记的作用在于公示,即世人周知该权利的存在。登记是房屋所有权的变动宣示,而非房屋买卖合同,不是房屋买卖合同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必须要件,没有办理过户登记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二、哪些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或随房屋转移。如果出卖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卖与不同的买受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受人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一般无效 。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一般认定无效 。
  
  3、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4、非法转让,合同无效。主要包括转让(含买卖)下列房地产:
  
  (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权属有争议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农村房屋买卖纠纷可能会牵涉到产权、价款、面积等多个问题,但无论哪个问题,它一般都以合同有效为基础。由此可见,在购房时,确保合同的效力是十分重要的。如果您对您所签订的购房合同效力不确定的话,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哪些情形属于家庭暴力?
      根据法律以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家庭成员之间以冻饿或者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方式实施的身体或者精神侵害行为,应当认定为反家庭暴力......


·对于债务离婚时怎么分2023
      对于债务离婚时怎么分离婚诉讼中对债务进行处理首先得认定债务是否存在,判断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个人债务,然后确立债务承担的民事责任。如果在实......


·给的加班工资按什么标准算
      加班工资按什么标准算加班工资不是以基本工资为基数来计算,而是以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来计算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店面租金房东违约怎么赔偿标准店面租赁房东违约赔偿
      店面租金房东违约怎么赔偿标准店面租赁房东违约赔偿标准按照合同内容约定违约金赔偿,一般不超过合同订立金额的30%,商铺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违约的,......


·故意犯罪与假想防卫的区别是什么
      故意犯罪与假想防卫的区别是什么假想防卫是指对实际上并不存在,仅是行为人主观上以为存在不法侵害进行的所谓防卫。假想防卫不是正当防卫,对于假想防......


·未成年人涉嫌诈骗罪的辩护词有哪些内容?
      未成年人涉嫌诈骗罪的辩护词有哪些内容?一、未成年人涉嫌诈骗罪的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未成年诈骗辩护词的内容有当事人及辩护人信息、未成年人诈......


·审查起诉的要点包括哪些?
      一、审查起诉的要点包括哪些?审查起诉的要点包括该案件移送的证据是否充足,能否向法院进行起诉起诉意见书以及案卷材料是否齐备;案卷装订、移送是否......


·委托代理合同签订前
      委托代理合同签订前(一)、详细听取受伤职工事发经过陈述,并作相应谈话记录,并要求委托人签字,主要记录以下内容:1、受伤职工身份情况;2、用工......


·哺乳期妇女是否能刑事拘留?
      哺乳期妇女是否能刑事拘留?一、哺乳期妇女是否能刑事拘留?可以刑事拘留,但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


·携带多少毒品判死刑
      对于行为人携带毒品的行为,要么会被认定为运输毒品罪,要么就会构成走私毒品罪。在构成的不同的犯罪下,携带毒品的数量不同,此时最后的处罚也是不太......


·开设赌场罪赌资认定
      开设赌场罪赌资认定?一、开设赌场罪赌资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