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代位权之诉讼是什么?

代位权之诉讼是什么?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向第三人行使的权利。关于代位权《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二、代位权诉讼
    《合同法司法解释一》
    1、成立条件:第11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2、受理法院:第14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诉讼冲突
    (一)第15条规定: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债务人以后,又向同一人民法院对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符合本解释第十三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受理;不符合本解释第十三条规定的,告知债权人向次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另行起诉。受理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在债权人起诉债务人的诉讼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以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中止代位权诉讼。
    (二)第16条规定: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债权人以同一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三)第22条规定: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超过债权人代位请求数额的债权部分起诉次债务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另行起诉。债务人的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债务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在代位权诉讼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以前,应当依法中止。
    4、当事人关系
    (一)第18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
    (二)第19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诉讼费用最终由债务人承担)
    (三)第20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
    (四)第21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请求数额超过债务人所负债务额或者超过次债务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额的,对超出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五)关于诉讼保全第17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对次债务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
    以上就是关于“代位权之诉讼是什么?”的解答,债权人在申请诉讼前应注意的是债务人是故意不偿还债务还是暂时无力偿还全部债务,如果是后者建议私下协商,如果债务人并未给你造成什么利益上的损害,相互理解会使双方的关系更和谐。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网站的律师,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遇到朋友欠债不还怎么处理
      遇到朋友欠债不还怎么处理一、遇到朋友欠债不还怎么处理朋友欠钱不还,对于已经将钱借出去而对方到期不还钱的,提出以下建议:(一)到期直接开口......


·买卖房屋网签和备案的区别是什么?
      买卖房屋网签和备案的区别是什么?买卖房屋网签和备案的区别是网签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企业房屋销售行为,维持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防止开发......


·一、交通事故多大岁数的没有误工费了?
      一、交通事故多大岁数的没有误工费了?一般情况下,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就没有误工费但有证据证明伤者还在工作,有收入来源可以要求误工费。......


·劳动合同双方签字不盖章有效吗?
      劳动合同双方签字不盖章有效吗?《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


·离婚抚养权不给怎么处理
      离婚抚养权不给怎么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


·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的内容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的内容是什么?概念民事审判监督程序即民事再审程序,是指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人民法院认为确有错误,......


·传播淫秽物品的行政处罚是什么?
      传播淫秽物品的行政处罚是什么一、传播淫秽物品的行政处罚是什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


·任何的建设工程在开工之前
      任何的建设工程在开工之前,实际上开发商就已经付出了很多的心血,所以对建设工程的质量问题这已经是一个最基本的要求。我们相信,其实我国境内从事建......


·房产证上可以写几个人的名字?
      房产证上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可以添加共有人,共有人添加的时候,可以明确每个人的份额。1、有贷款房产证加名字:(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


·多少岁就不算童工?
      我国对童工的界定是根据年龄来划分的,虽然您都清楚童工是包括在未成年人当中的,但具体多少岁就不算童工,大部分的人可能还是不太清楚的。针对这个问......


·2023个税退税怎么退?
      2023个税退税怎么退?一、个税退税怎么退?个税退税流程如下:1、第一步:准备申报安装个人所得税软件,打开软件后,先进行注册登录,进入年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