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办理解除收养关系公证要什么材料

办理解除收养关系公证要什么材料
  
  一、办理解除收养关系公证要什么材料
  
  解除收养关系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收养人与送养人或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解除养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活动。养父母与成年子女申请办理解除收养公证应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收养公证书或收养协议书;
  
  (三)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四)收养协议书或收养公证书;
  
  (五)养子女年满10周岁以上,应有同意解除收养关系的意思表示。
  
  (六)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
  
  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的内容主要包括成立收养关系的时间,解除收养关系的原因,双方解除收养关系的意愿,对共有财产分割的意见,以及是否要给予必要的财产补偿。
  
  养父母提出与未成年子女解除收养关系,须经送养人同意。生父母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的,须经养父母或养子女同意。从福利院收养的,在其成年并具有独立生活能力以前,养父母一般不得要求解除收养关系。要办好收养公证,首先收养要符合我国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二、不能办理解除收养关系公证的情形
  
  根据我国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以下情况不能申办解除收养关系公证:
  
  (一)收养人与有行为能力的被收养人有一方不同意的;
  
  (二)无行为能力的被收养人的生父母有一方不同意的;
  
  (三)收养人与被收养人有一方患有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四)丧失劳动能力并在经济方面完全依靠被收养人维持生活的;
  
  (五)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被收养人其生父母死亡并无其他监护人的收养人。
  
  解除收养关系的,公证并不是必要的程序,但有的人可能会选择办理公证,肯定也是有自己的考虑,而在具体办理解除收养关系公证的时候,也是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而当事人最好也先了解清楚此时的程序是怎样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个人涉嫌合同欺诈罪公安立案标准是多少
      个人涉嫌合同欺诈罪公安立案标准是多少?个人涉嫌合同欺诈罪公安立案标准是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


·约定个人借款利息需要注意哪些
      约定个人借款利息需要注意哪些一、约定个人借款利息需要注意哪些在约定个人借款利息时要注意以下几点:1、如果双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约定了利息利......


·关于违约金是否能列入破产债权?
      关于违约金是否能列入破产债权?关于违约金能列入破产债权,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签订合同的时候可以约定违约的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赔偿损失和......


·他项权证办理金额是多少?
      随着国际经济的发展,房地产行业也是日益崛起,但是因为炒作和供需不平衡等原因,造成我国的房价一直居高不下,那么许多人都会选择贷款买房,在贷款后......


·一、五证二书具体指的是什么?
      一、五证二书具体指的是什么“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


·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关系的解除是生活中常常出现的法律问题。作为劳动关系中最重要的主体,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时总面临很多困惑。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


·劳动争议一般由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争议一般由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一、劳动仲裁管辖的确定。1、用人单位所在地和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都有管辖权。当用人单位......


·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条件是什么?
      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条件是什么一、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条件是什么?1、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具体行政行为已经生效并具......


·开发商土地使用权取得途径是什么
      开发商土地使用权取得途径是什么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


·商标续展成本费用是多少钱
      商标续展成本费用是多少钱进行商标续展是为了能够延长法律对注册商标的保护,但申请商标续展也不是免费的,那么商标续展成本费用是多少钱呢?可能很多人......


·《劳动合同法》关于孕妇的保护条例
      《劳动合同法》关于孕妇的保护条例《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