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私募基金设立分支机构的流程是什么?

私募基金设立分支机构的流程是什么? 一、私募基金设立分支机构的流程是怎样的?
  1、首先,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授权书”及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到工商局办理核名。
  2、核名后,持工商局发给的核名通知书到相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3、填写《私募基金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私募基金总公司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4、填写《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总公司盖公章并将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贴上。
  5、准备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6、由总公司出具的股东会决议,决议内容须有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决定,同时提供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持验资报告、房产证、授权书、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相关前置审批手续等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以上相关证件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6、持营业执照及公司设立通知书到公安局办理刻章业务。
  7、持营业执照、公司设立通知书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8、持营业执照、代码证、公司设立通知书到开户行办理基本帐户,先填写基本帐户申请书。
  9、持营业执照、代码证、公司设立登记通知书、公章、财务章、法人章、银行开户申请书、房产证等资料到国税局、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10、持国税、地税登记证、营业执照等资料到开户行办理正式开户。
  11、需要办理一般纳税人时,持办理完的相关证件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办理。
   二、私募基金的设立条件包括哪些?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
  3、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4、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5、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7、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6、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7、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8、管理型基金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由此可见,私募基金的成立有严格的条件,需要在注册资本及合格投资者数量上面达到要求,私募基金设立分支机构,要按照《公司法》中关于成立分公司的规定执行。手续比较繁琐,需要经办人携带公司证件到多个部门进行注册登记。这里有一点需要注意,分支机构自身没有法人地位,只是母公司在业务上的拓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政府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强制拆迁?
      政府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强制拆迁?1、拆迁当事人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裁决,所以适用行政强制手段拆迁的前提条件是拆迁当事人向行政机关提出了行政裁决的申......


·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行政责任简单来讲就是经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法律法规,它是一种法律责任而不是道德责任。行政责任一般为国家工作人员,一旦承担了行政责任,将会面临精神......


·知识产权起诉到开庭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知识产权起诉到开庭一般需要多长时间?一、知识产权起诉到开庭一般需要多长时间?知识产权起诉到开庭一般需要约需要两个月的时间,但是具体来说法院......


·养父与亲父孩子的抚养费是谁的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27条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的有关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没有血缘关系,他们之......


·一、房屋买卖合同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一、房屋买卖合同是否适用诉讼时效?适用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


·一、共同财产没有分割可以立遗嘱吗?
      一、共同财产没有分割可以立遗嘱吗?夫妻共同遗嘱是指夫妻之间经过商量,对共同财产采取一致意见,用同一个遗嘱的方式处理死后的财产。夫妻共同遗嘱......


·刑事案件办案人员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刑事案件办案人员办案流程是怎样的?社会生活发展到现在,诉讼已经成为社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但我们往往在遇到民事、刑事、或者行政案件的时候摸不......


·一、夫妻之间的离婚财产是什么?
      一、夫妻之间的离婚财产是什么?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


·工伤认定的实体条件都有哪些
      工伤认定的实体条件都有哪些工伤认定有工作时间要素、工作场所要素、工作原因要素、主观过错要素等。(1)工作时间要素: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


·债务人向债权人诉讼时效中止怎么办
      债务人向债权人诉讼时效中止怎么办一、提示债权的救济包括公力救济和私(自)力救济两个方面。如果债权有“时效已过”之事实,则债务人由此获得拒绝履行......


·公路工程质量检测分类有哪些?
      公路工程质量检测分类有哪些?工程进行验收时需要进行质量检测,尤其是涉及到民生经济问题的较大型的建设工程。我国相关法律对公路工程的质量检测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