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二手房买卖合同必不可少的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这里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

    

      二、标的

    

      同时还要写明房屋产权归属(要与第一条衔接);原售房单位是否允许转卖;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权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状况;房屋相关文书资料的移交过程。

    

      三、价款及付款时间约定

    

      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预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买卖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的价格,即约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售价为多少元,然后用单价乘以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旧房的买卖有时就直接约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个付款时间进度表,买方按该进度表将每期所需支付的价款交付卖方。

    

      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这里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配合与协调问题;双方应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遇有价格上涨、下跌时如何处理。

    

      五、违约责任

    

      这里主要说明哪些系违约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担保的形式;对违约金或定金的选择适用问题。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

    

      这里主要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

    

      七、合同生效条款

    

      双方在此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当事人不能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挠条件成就或不成就;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几种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消合同的条件;合同无效或被撤消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八、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

    

      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四条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中止、终止或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必要在此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补救措施;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九、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在此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

    

      十、附件

    

      在此说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女方被起诉离婚如何不判离 一、女方被起诉离婚如何不判离?
      女方被起诉离婚如何不判离一、女方被起诉离婚如何不判离?没有感情破裂的证据的话法院不会判决离婚,但感情破裂的证据足够充分的,法院会判决离婚的......


·招摇撞骗罪属于什么罪?
      招摇撞骗罪属于什么罪?一、招摇撞骗罪属于什么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


·非法持有毒品应受何种处罚?
      一、非法持有毒品应受何种处罚关于毒品犯罪,我国法律当中有明确规定,只要行为人一旦有该行为,无论数量多少、有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都是要依法追究......


·如何聘请律师打交通事故官司?
      我国的机动车数量每年都在增加,交通事故的数量每年也在增多。如果不幸遭遇交通事故后,均由当事人亲自处理各种相关问题,既耽误了自己的工作时间,也......


·工伤停工留薪待遇工资标准
      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


·单位不服劳动仲裁怎么办
      单位不服劳动仲裁怎么办一、用人单位不服劳动仲裁怎么办对于仲裁结果显然错误的,单位不能向法院起诉,仅能要求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劳动争议调解仲......


·离婚后付抚养费多少钱?
      一、在离婚后付抚养费多少钱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


·一、离婚诉讼答辩技巧有哪些?
      一、离婚诉讼答辩技巧有哪些?(一)补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间过期。根据最高院的举证规则,一般法院会在立案时,同时给原告一份举证告之书,......


·犯罪分子肇事逃逸怎么定损?
      犯罪分子肇事逃逸怎么定损?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由保险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定损,保险公司只赔付交强险,商业险不进行赔偿。第一,对于交强险部分,......


·一、有房贷离婚分割房产怎么过户?
      一、有房贷离婚分割房产怎么过户?一般来讲,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应首先弄明白离婚后按揭房过户具......


·有关自首的法律规定主要是什么
      犯罪嫌疑人在生活当中,如果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酿成了一定后果的话,可以在案发以后及时的向公安部门进行自首。如实交代自己罪行的话,最后司法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