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合伙买房手续怎么办理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经常出现两人及两人以上共同购买一套商品房的情况,如父母子女之间、夫妻双方、恋爱中尚未结婚的男女、若干合伙人之间等。那么,合伙买房手续怎么办理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合伙买房手续怎么办理
  合伙买房的手续与单独买房的手续大同小异,具体如下:
  (一)签订认购书。认购书包括这些内容:
  1、卖方,即发展商名称、地址、电话;销售代理方名称、地址、电话。认购方名称或者姓名(由于是共同买房的,需要将共同买房的人都进行登记)、地址、电话、身份证件种类,指定律师所名称、地址、电话;
  2、认购物业;
  3、房价(户型、面积、单位价格、总价);
  4、付款方式:一次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
  5、认购条件:签订认购书应注意事项、定金、签订正式契约的时间、付款地址、帐户、签约地点等。
  (二)签订买卖契约。购房人在售楼处签过认购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会同自己的律师到售楼处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在签订买卖合同时,购买方也一定要清楚地登记共同购房的购买人。
  (三)预售登记。登记:办理预售登记对保护房屋交易双方权益十分重要,对履约有所保障,只有办理完预售、预购登记后协议方才生效。签订契约30日内,买卖双方应到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市场处办理预售或者预购登记手续。这里指的买方是指所有的共同购房人。
  (四)办理入住。
  (五)安排签订管理公约。预售契约或买卖契约有接受管理公司的管理条款,所以入住前,必须安排买方与管理公司签订管理公约,交纳维修基金及各种费用。
  (六)办理产权过户、领取房产证。发展商最后要为共同购房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最终办理产权证。产权证上应该有所有购房人的名字,共有人各执房屋共有权证书1份。
   二、合伙买房手续该怎么办理
  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买房需办理的手续包括:两人以上共同购房需要做公证,主要是财产份额的公证或共有双方向权属部门提交共有申请,在申请中写明双方共有的份额,房屋所有权证持有人等事项。对于份额的比例,法律没有规定,完全在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比如两个买受人,对于房产的份额双方可以约定各占50%的份额,也可以约定一个人占99%的份额,另一个人占1%的份额。
  两人或多人合伙买房,在银行住房贷款合同中,只能把一个人作为“主贷款人”,其他都是“共同贷款人”。确定主贷款人时,一般选择有贷款资格、还款能力强的那个。贷款过程中,主贷人与银行发生借贷关系;其他共有人均要在同一套个人抵押合同上签字(有配偶的一方,其配偶也要到场签字),表示同意将所购的共有房产抵押给银行。不过,这样并不能够完全规避风险。一旦共有人之间发生纠纷,主贷款人要承担其他共有人不按约定还款的风险。也有一些银行在个人抵押借款合同外,与所有共有人签订多方协议。多方协议明确了所有共有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当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房贷时,银行可以向其他共有人催收贷款。
  另外,两人甚至多人共同购买住房,需要参与购房的所有人都符合目前的限购政策,即本地户籍居民家庭,名下没有本市范围内的住房或只有一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名下没有本市范围内住房,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
  共同购房的情况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少见,在办理各项手续时,一定要保证兼顾所有共同购房人的利益。房屋买卖合同、产权证上的登记、签订的出资协议一定要进行公证,这样才能保证协议合法有效。以上就是对合伙买房手续的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寻衅滋事罪立案能调解吗
      寻衅滋事罪立案能调解吗? 寻衅滋事罪属于刑法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寻衅滋事罪不在适用和解程序的案件范围之内,因此寻衅滋事罪不能适用和解程......


·导致有限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
      导致有限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一、导致有限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合伙企业经营困难或者是期限届满等情形出现都可能导致解散企业。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企业......


·关于请求返还罚没款的申请书会被受理吗?
      关于请求返还罚没款的申请书会被受理吗?关于请求返还罚没款的申请书一般是不会被受理的,现在没有罚没款返还,只是一些地方执行按处罚决定缴足罚款后......


·私募基金纠纷解决机制有哪些
      私募基金纠纷解决机制有哪些私募基金纠纷解决机制1、到法院进行诉讼我国目前存在私募基金与“非法集资”的边缘界定困难的现象。就私募基金与“......


·受害者是孕妇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受害者是孕妇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


·一、婚后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后财产不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


·离婚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离婚诉讼费用由谁承担?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


·水泥钢材购销合同怎么写?有模板吗
      水泥钢材购销合同怎么写?有模板吗?水泥钢材购销合同出卖人:买受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


·车祸骨折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车祸骨折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


·扰乱法庭秩序罪怎么处罚
      对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罚:根据刑法第30......


·在结婚前,夫妻双方会协商买房,对于没有资金购买房屋的,一般会
      在结婚前,夫妻双方会协商买房,对于没有资金购买房屋的,一般会协商贷款买房。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贷款贷款买房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对于满足条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