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土地使用年限40年到期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年限40年到期后怎么办土地使用年限40年到期后怎么办?40年产权年限并不是指房屋所有权年限,而是说房屋土地使用年限40年。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土地使用年限40年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有以下几种方式:一、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二、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三、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此外,土地使用权未到期国家也可征用,但应就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进行补偿。如果土地使用者想要继续使用土地,在获得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后,可以申请继续使用,并支付相应的土地使用费。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国家将会收回土地使用权,这也就意味着当事人不能再使用土地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什么样的婚姻是无效婚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
      什么样的婚姻是无效婚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组织作弊会有什么后果?
      考试公平公正是一个基本的原则,考试的结果关系到考生的命运,如果在考试中作弊,对于别的考生来说明显的有失公平。我国在刑法修正案九中对作弊的行为......


·夫妻共有财产包括哪些?
      夫妻共有财产包括哪些?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


·违章停车罚款多少 违章停车要扣分吗
      现在我们开车出去外面办事的时候,大多数都会遇到没有哪里停车的状况,有时候为了超时间只好把车停在马路边上,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交通违章,......


·抢劫罪当事人能撤案吗
      抢劫罪当事人不能撤案。因为抢劫属于公诉案件,当事人无权撤案。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


·消费者遭遇价格欺诈怎么办
      消费者遭遇价格欺诈怎么办?价格欺诈可以到物价部门投诉,也可以到消费者协会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


·认定劳动关系司法解释三规定是什么
      劳动关系的认定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内容,一般情况下进入企业事业单位之后我们会直接和企业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协议合同,这样的话后续遇到问题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保怎么转移
      按照规定,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单位在半个月内为其转移社保档案。辞职员工暂时没有找到新工作的,或者打算做自由职业者,应该自己到社保局缴纳医疗及......


·小三出生证明可以证明重婚吗?
      小三出生证明可以证明重婚吗?出生证明并不可以证明征婚,必须存在以存在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再次办理了结婚登记的才可以证明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


·合同支付违约金是怎么计算的
      合同支付违约金是怎么计算的?当事人自行在合同中约定数额或者计算方法。违约金没有明确的上限或者下限。如果过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


·复婚还需要婚前检查吗?
      复婚还需要婚前检查吗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