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适合法律援助的条件有哪些

适合法律援助的条件有哪些? 一、什么叫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指在国家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下,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人员为某些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或减费的法律帮助,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制度。它实际上是法律扶贫、扶弱、扶残,是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重要
  保障措施。我国《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对法律援助均作了规定。
   二、法律援助的对象和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我国法律援助的对象是我国公民和符合一定条件的外国公民,即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法律援助的条件可分为一般条件和特殊条件。
  (一)一般条件。一般条件是对中国公民普遍适用的条件,这就是,确因经济困难(以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为准),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并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帮助的我国公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二)特殊条件。特殊条件主要指刑事案件被控一方获得法律援助应具备的特殊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1)盲、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2)其他残疾人、老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请辩护律师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3)刑事案件中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律指定律师辩护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三、法律援助的范围和实施方式
  涉及下列法律事项,符合上述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刑事案件;
  (2)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的法律事项;
  (3)除责任事故外,因公受伤害请求赔偿的法律事项;
  (4)盲、聋、哑和其他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法律事项;
  (5)请求国家赔偿的诉讼案件;
  (6)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法律事项;
  (7)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项。
  实施法律援助的形式包括: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公证证明以及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
   四、如何提出申请
  属于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由该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统一受理并组织实施,即由法院通知法律援助机构,由法律援助机构负责指定律师担任刑事被告人的辩护人。非指定辩护的刑事诉讼案件和其他诉讼案件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有管辖权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其他非诉讼事务,由申请人向住所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递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暂住证;
  (2)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的证明;
  (3)申请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
  (4)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代申请人应当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根据上文的介绍内容可知,适合法律援助的条件分为一般条件与特殊条件,除了经济上有困难的无法聘请律师外,因为牵扯进特殊案件的当事人在一定情况下也可要求获得法律援助。法律始终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有力武器,应积极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继承过户和买卖过户哪个更合算?
      继承过户和买卖过户哪个更合算?继承过户和买卖过户当中在未来继续交易的情况下买卖过户更合算,房产赠与过户需要缴纳:契税、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及取证......


·疫情期间公司可以裁员吗?
      疫情期间公司可以裁员吗?疫情期间公司不可以裁员,国家出台了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疫情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


·新婚姻法离婚房屋分割的规定有哪些?
      房屋是属于财产的一类,故而在离婚时,若房屋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是需要按照均等分割的原则进行分割的。在处理这类离婚案件的难点问题,根据现有......


·单位非法集资起罪标准的金额是多少?
      非法集资指违法分子居心不良违反法律规定集取别人的财产,诈骗金钱的违法行为,构成非法集资罪的主体是自然人,并且犯罪者故意对社会经济造成伤害才可......


·诉讼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诉讼离婚财产如何分割?(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


·厂里面收童工会咋样处罚
      在我国,由于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给予特殊保护。在现实生活中,未成年人辍学的现象时有发生,并且他......


·仓储违约条款的责任有哪些?
      仓储违约条款的责任有哪些?(一)仓储合同中保管人的违约责任:1、保管人验收仓储物后,在仓储期间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型号不符合合同......


·一、 交通事故镇乡结合区按哪种户口赔偿?
      一、交通事故镇乡结合区按哪种户口赔偿?按照农村户口赔偿,交通事故案件中,只有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会区别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其他项目的赔偿都......


·在我国涉外离婚后房产怎么分配
      涉外离婚房产的分配需要适用房产所在地的法律,如涉外离婚时房产在我国,那么就适用我国法律规定,分配方式与我国没有什么差别,反之依然。那么,我们......


·轻伤二级的民事赔偿标准有哪些?
      轻伤二级的民事赔偿标准有哪些?轻伤二级的民事赔偿标准有哪些?(一)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


·什么是胁从犯?
      胁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胁从犯是我国刑法的独特体例。它有两个特征:一是在主观上行为人虽然明知自己实施的行为是共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