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股权投资协议要点有哪些?

股权投资协议要点有哪些?
  
  随着人们经济水平的提高,收入也随之增加。对于收入比较高的人来说,如果除去支出后还有较大的资金闲置的话,就会考虑再投资,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投资有多种多样的方式,常见的有实物、资本和还是证券投资这几种。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现行比较热门的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协议要点有哪些?
  
  
  一、股权投资的方式
  
  股权投资即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或股权,有别于通过股权转让获得股权的方式,股权投资一般以投资方认购目标公司新增资本或新发行股份的方式完成,即通过增资的方式完成股权投资。
  
  二、投资价格的确定
  
  如认购标的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价格指认购标的公司新发行股份1股所对应的实际出资金额,也就是标的公司本次新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如认购标的公司为有限公司,则指认购标的公司新增发的1元注册资本所对应的实际出资额,也就是标的公司本次增资价格。
  
  投资价格确定的核心即企业估值,企业估值水平的高低决定了投资价格的高低,而企业估值方法的差异也将导致企业估值水平的差异,因此如何找准自己企业的企业估值方法是确定企业估值水平的核心。
  
  目前较为常用的企业估值方法为市盈率倍数法,即以目标公司某一时点的净利润为基础,按照一定倍数折算出企业估值水平,比如净利润为1000万元,按照市盈率10倍计算,则该企业的估值水平为1亿元。
  
  三、投资款项的用途
  
  在投资协议中,投资方往往会对募集资金的用途进行限定,主要用于企业的正常经营需求,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而拒绝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务,更不能用于偿还股东债务。
  
  四、经营目标
  
  在股权投资中,投资方往往需要目标公司及公司原股东对公司的经营目标经营明确,主要包括两项内容,一是完成具体的利润目标,二是完成一定的事项,比如实现公司上市目标。
  
  投资者以此作为投资的条件,即对赌。
  
  对赌协议或对赌条款的效力因时因事而不同,我们将在后续文章中进行分析。
  
  五、股份回购及转让
  
  即当协议确定的经营目标无法达到时,投资方将通过其他方式达到股权退出的目的,即要求公司回购股份或由公司大股东完成对投资人股份的回购。
  
  对赌是把双刃剑,对公司原股东而言,在吸引投资的同时,也将承担更大的压力。
  
  七、新投资者的进入限制
  
  被投资公司以增资的方式引入新的投资者,则意味着对原投资者股份占比的稀释,因此投资者对新的投资的进入会进行一定的限制,但不能完全杜绝新的投资者进入,因此主要会限制新的投资价格不能低于其原投资价格,二是对于公司新的增资计划,原投资者具有优先购买权。
  
  八、竞业限制
  
  在投资协议中,投资者会要求公司原股东不得单独设立或以任何形式参与设立新的生产同类产品或与公司业务相关联的其他经营实体,作为管理层的公司股东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并签署《竞业禁止协议》。
  
  九、知识产权的占有和使用
  
  对于拟在主板上市的公司而言,知识产权系公司的核心价值所在,因此投资方对此非常关注,一方面要求之前已取得知识产权确保归属于公司,另一方面要求日后取得知识产权归属于公司。
  
  十、债务和或有债务
  
  在投资协议中,投资方会要求原股东及公司承诺并保证,除已向投资方披露之外,公司并未签署任何对外担保性文件,亦不存在任何其他未披露的债务。如标的公司还存在未披露的或有负债或者其他债务,全部由原股东承担,注意约定的是“全部由原股东承担”。
  
  十一、其他保证与承诺
  
  投资方的投资不是那么好拿的,经常需要公司或股东做出满满的承诺或保证,原股东在获得投资的同时将担负更大的责任。
  
  以上内容就是为您整理的一些股权投资协议要点,给您做一些参考。进行股权投资无非就是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那么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股权投资协议的话,投资方对被投资公司就要做出一些合理的要求,来保障自己的投资能够达到或者接近利润目标,同时,被投资公司也需担负责任,来实现双方的共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集体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一、集体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这个集体合同生效的条件:《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


·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不能依法及时与劳动者订立或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时,应如何处理?
      受疫情影响,企业与招用的劳动者不能依法及时订立或续订书面劳动合同,可通过协商合理顺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企业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


·和老婆离婚财产怎么分
      和老婆离婚财产怎么分夫妻离婚财产分配,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


·公司破产清算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公司破产清算赔偿顺序是怎样的一、公司破产清算赔偿顺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4条的规定,破产财产须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1)破产财产......


·怎样才会认定为无效婚姻
      怎样才会认定为无效婚姻?结婚在很多人看来,无非就是男女双方摆婚宴之后,男女双方就成为夫妻了。这些看似约定俗成的现象背后往往存在着许多无效婚姻......


·交通肇事人伤全责结束需要多久?
      交通肇事人伤全责结束需要多久?交通肇事人伤全责结束需要几天甚至是几个月的时间。发生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责任认定,涉及民事赔偿的,按以下法......


·管辖权异议都需要什么条件?
      管辖权异议都需要什么条件?管辖权异议的条件:(一)提出异议的主体须是本案的当事人在诉讼实务中,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当事人通常为被告。第三人分为......


·一、离婚后发现有未处理的财产怎么办?
      一、离婚后发现有未处理的财产怎么办?离婚后发现有未处理的财产的:可以从发现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主要根据对方是否有上述隐......


·第一次起诉离婚没判离,协议离婚可以吗?
      离婚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程序比诉讼离婚离婚的程序简单,因离婚发生纠纷基本上都会选择诉讼离婚,那么第一次起诉离婚没判离,协议......


·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的专利申请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一件发明或者一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只能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提出专利申请。但是,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


·继承人放弃转继承怎么写?
      继承人放弃转继承怎么写?一、继承人放弃转继承怎么写?继承人放弃转继承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写明,一般需要写明放弃继承的时间、原因以及明确的表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