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集资诈骗罪金额计算标准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会上当受骗,大部分人都是被骗去财物。因为诈骗他人财物可以很快的获取资金,所以现在社会上经常会出现财产被诈骗的事件,那么对于诈骗罪金额计算标准是什么呢?本文我们将为您介绍集资诈骗金额计算标准这一内容,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和了解。
  
  一、诈骗罪的三种不同量刑档次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集资诈骗罪金额计算标准
  
  刑法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根据犯罪情形决定罚金数额。目前,罚金处罚标准只有以下三种:
  
  1、没有规定具体数额的,最少不少于1000元;
  
  2、规定了相关数额;
  
  3、以违法所得或犯罪数额为基准处以一定比例或倍数的罚金。
  
  此外,对未成年人应从轻或减轻判处罚金,但罚金的最低数额不低于500元。还有,根据诈骗犯罪的情节,犯罪人的支付能力以及有关司法解释,罚金数额的多少可参考宣告刑期的长短确定: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及其以下刑罚的,罚金人民币1000元;判处有期 徒刑六个月(不含本数)至一年(含本数)的,罚金人民币2000元;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不含本数 )至二年(含本数)的,罚金人民币3000元,以此类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般情况下,只要符合诈骗罪缓刑的相关条件,被告者有权申请缓刑,但具有以下情节的不适用缓刑。
  
  1、未退赃或退赔的;
  
  2、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
  
  3、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如果触犯了诈骗罪,情节轻的有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或者单处罚单;而诈骗金额巨大的或者情节严重的,则有可能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对于集资诈骗罪金额计算标准,国家没有具体的规定数额,但是不能少于一千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民事诉讼一审不服多久上诉
      民事诉讼一审不服多久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


·自家亲戚欠钱不还怎么办
      自家亲戚欠钱不还怎么办一、自家亲戚欠钱不还怎么办1、民事诉讼如果是金额比较大的钱,那么可以考虑民事诉讼,在民事诉讼之前警告下对方,如果再......


·离婚时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时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情形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


·社保强制缴纳包括什么保险?
      企业用人单位招聘工作后,我们能够获得的不仅仅是工资那么简单,企业用人单位还会按照我们的工资内容缴纳相应的国家强制社会保险,不过当前对于社保强......


·贩卖毒品哪些情形会判处死刑
      一、贩卖毒品哪些情形会判处死刑可以判死刑的量因毒品种类不同而异,达到以下量的可以判死刑(注意:是“可以”判死刑,不是必然判死刑):1、鸦片1000克......


·根据我国法律离婚男方应该给孩子多少抚养费?
      当代社会,可能很多人对于离婚这个名词是比较熟悉的,但是至于离婚的具体流程如果没有亲身经历的人肯定是不太了解的,比如说离婚中比较涉及到的一个重......


·工伤一定要进行工伤鉴定吗?
      工伤一定要进行工伤鉴定吗?工伤鉴定时间如何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不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不需要进行工伤鉴定。二、工伤鉴定......


·公诉案件被害人是否有权上诉
      一、公诉案件被害人是否有权上诉公诉案件即刑事案件。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如果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公诉案件的判决有不同意见,不能直接提出上诉。......


·买卖不破租赁在破产中适用吗?
      买卖不破租赁在破产中适用吗破产管理人为了尽可能实现破产财产的价值,通过解除租赁合同的方式来限制“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1、所谓“买卖不破租......


·什么是合同履行方式?合同履行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什么是合同履行方式?合同履行应该注意哪些事项?找专长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劳动工伤律师债权债务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合同签订之后需要合同......


·员工不愿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员工不愿签劳动合同怎么办?一、员工不愿签劳动合同怎么办?1、对于新入职的员工,在入职当天立即签订劳动合同才可上班,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当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