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土地使用权限是怎么样的?
一、土地使用权的限制
土地使用权的限制,是指土地使用者必须严格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或划拨批准文件规定的条件、方式、用途等使用土地,违反了这些规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禁止闲置土地。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为依法处理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切实保护土地,国土资源部于1999年4月28日发布了《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该办法对闲置土地的情形、处置方案、土地闲置费、收回闲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程序及对闲置土地的利用等作了详细规定,这里不再赘述。
2、禁止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根据《全国土地分类》(试行),建设用地分为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公共建筑用地、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等8大类32小类。土地使用权人应当严格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或批准文件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确需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经有权机关批准,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可以给予警告、罚款、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等处罚。
3、禁止自行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转让、出让、抵押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经有权机关批准,对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出让、抵押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没收非法收入,并根据情节处以罚款。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但是也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即转让方、出租方必须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转让合同、出租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并且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二、各种土地的使用年限各是多少?
1、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2、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在关于实施《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具体问题的通知中关于土地出让年限的确定:
(1)钢筋混凝土结构、砖混结构的房屋,其土地使用年限最高不超过70年(2)砖木结构的房屋,其土地使用年限最高不超过50年本文阐明了土地使用的具体权限并详细说明不同种类的土地具有不同的使用年限,方便读者了解土地使用的注意事项。身为土地使用者需要了解人口土地使用权限的相关法律条文,才能在土地使用时避免出现违反法规的现象,而且需要注意的是,土地使用权不能擅自转让、出租和抵押,有需要的话必须经过有关机关部门批准并办理手续。希望本文的解答能帮助到您,如果有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在网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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