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民事诉讼要多久开庭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民事诉讼要多久开庭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想必在生活中对于民事诉讼这个词不陌生,民事诉讼在什么情况下才会出现呢?还有民事诉讼的程序还有过程是怎样的呢,下面请跟随我们去了解所需要了解问题,在生活中还有很多的知识需要我们去了解到,那么民事诉讼要多久开庭呢?看下文中的分析。
  
  一、民事诉讼要多久开庭
  
  民事诉讼正式开庭审判之前要有一个庭前准备阶段,庭前准备大致是这样:立案后,法律文书及法院材料由书记员送达,当事人应当签收,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被告应在收到起诉副本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告知当事人权利,公示合议庭成员。双方收集证据。双方交换证据。
  
  当以上这些完成后才能庭审,时间不会太久,因为一审普通程序审结期限是六个月,可以延长。简易程序是三个月。所以再规定时间内必须要结案的。
  
  二、民事诉讼程序
  
  原告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来 源的,视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属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应由其法定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讼诉。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讼诉的消费者必须是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
  
  有明确的被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4]第35条规定,消费者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以销售者或服务者作为被告。如果消费者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时,可以将销售者或生产者任何一方作为被告,法律将对生产者、销售者起诉的选择权赋予了消费者,由他们选择最方便自己进行诉讼、最有履行判决的能力和最容易找到的对象作为被告。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即具体地提出经营者违约、侵权行为的事实和给自己造成的损害,以及经营者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等。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般民事案件中,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民事诉讼,由法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可向其中的任何一个辖区的法院起诉。对侵权行为,应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对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中发生的诉权,应向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诉讼,应向事故发生地或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应向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诉讼有效期为权利人在知道自己权力受到侵害起二年之内。民法通则还规定了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的四种情况:身体受到伤害请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起诉应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交副本,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出了问题就应该及时的去解决问题,在生活中要了解和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淡薄,所以我们应该了解学习法律知识,民事诉讼的问题还有一些民事纠纷的问题,都需要掌握一定的知识,上文中民事诉讼要多久开庭的内容进行了分析,还相应的进行了一些补充,希望对需要的人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如何打离婚官司
      如何打离婚官司起诉离婚前应该了解并且准备以下情况、以及证据材料:(一)对方基本情况:1、对方年龄,工作单位及职务,具体住址;2、对方的弱点......


·安全驾驶是大家必须坚守的,安全驾驶不仅是为了自己的安全,也是
      安全驾驶是您必须坚守的,安全驾驶不仅是为了自己的安全,也是为了路上他人的安全负责。但是近年来,随着交通检查力度的加强,仍有少部分人酒驾,甚至......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量刑指南是什么?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量刑指南是什么?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量刑指南,是根据《刑法》第四百二十五条【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指挥人员和值班、值勤人......


·甘肃苗圃征地补偿的规定是什么
      甘肃苗圃征地补偿的规定是什么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需要越来越多的土地来进行经济建设和基础设施的建设,当原有建设土地不足时,就会向单位或个人......


·审查起诉阶段撤诉后会判刑吗?
      审查起诉阶段撤诉后会判刑吗?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不能撤诉,因为这是公诉案件,应当是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如果司法机关因为......


·车主该如何处理外地违章?
      车主该如何处理外地违章?像春节国庆等长假归来后,您可能对假期存有留念,但是大多数自驾出游的朋友们可能会在外地遇到一点麻烦,回到自己城市后才被......


·近亲属能代写遗嘱作见证人吗
      近亲属能代写遗嘱作见证人吗?近亲属不能代写遗嘱也不能作见证人,有效的代书遗嘱应具备以下几个要件:第一,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


·涉案人员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开始时间是什么
      涉案人员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开始时间是什么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孩子的身体发育越来越好,心里也相对较为成熟,这些年来新闻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报道层出......


·是否一定要提前30日提出辞职
      劳动者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可以向单位提出辞职申请。不过有的人发现,在向单位提出辞职申请的时候单位要求必须要提前30日......


·借款人死亡后如何笔迹鉴定?
      借款人死亡后如何笔迹鉴定?申请鉴别,需要在举证期间提出。拿需要鉴定的笔迹和真实笔迹,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通过司法鉴定的方式,可以比较真伪。找在场证......


·公司搬迁员工不去能不能得到赔偿?
      公司搬迁须向全体职工征求意见。一般对于同意到新地址工作的,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同意去的,则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