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房屋契证是土地使用证吗?

房屋契证是土地使用证吗?
  当前我国的二手房市场十分活跃,房屋交易在市场上十分频繁,但是由于许多人对于房屋买卖过程中的一些法律问题并不特别了解,因此买房时有可能会存在着较大的法律风险。我们知道,房屋需要有房产证以及土地使用证才可以证明其完整产权,在房屋交易过程中,有些人会认为房屋契证即土地作用证,那么,房屋契证是土地使用证吗?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房屋契证是土地使用证吗?
  房屋契证一般可分为以下几种:一是“红契”,是指在房地产权转移或变动时,当事人双方订立契约完税后,县(市)级政府在契约尾部加盖公章的契约。二是“官契”,是指按契证要求的内容,由政府印制统一格式契约,产权承受人完税后,由政府根据所立草契填写正契,加盖政府印章颁发给产权所有人,作为合法产权的凭证。三是“白契”,又称未税白契或草契,是指在房地产权转移或变动时,由当事人双方自行订阅未经纳税、没有政府印章的民间契约。四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机关的“房屋所有证”,载明有关契税事项,并有缴纳契税作证,可视同契证。可见土地使用证并不是契证。
  二、买房时契证、房证、土地使用证各起什么作用
  1、房屋契证又称为是一种完税凭证。完税凭证是指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扣缴义务人代扣或代收税款时,向纳税人开具的、证明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书面凭证。2、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3、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相信您都知道答案了。房屋契证是证明该房屋所有人已履行纳税义务的一种凭证,它与土地使用证是截然不同的两种概念,两者不可混淆。房屋交易过程中,当事人应确认对方持有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这两种证件,否则可能会购买到产权不清晰的房屋,给自己带来法律风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仓库保管员盗窃仓库物品是侵占吗
      仓库保管员盗窃仓库物品是侵占,该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


·别人关店欠钱不还怎么办
      别人关店欠钱不还怎么办?协商无果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债权人可根据规定,在向人民法院提出债务诉讼的同时递交一份财产保全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犯罪预备阶段的终点是什么?
      犯罪预备阶段的终点是什么?着手实行是犯罪预备的终点。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故意犯罪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


·一、误工费没有固定收入的规定是什么?
      一、误工费没有固定收入的规定是什么?可以提供前三个月的工资证明或者按同行业岗位的工资标准进行赔付。1、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


·团伙盗窃罪判刑得多久
      目前我国的盗窃现象还是很猖狂的,对于一些重大刑事案件,总是有主犯、共犯、从犯等多人参与作案。这些事件总是让人恨得牙痒痒,那么,关于团伙盗窃罪......


·哺乳期后辞退员工怎么赔偿多少
      哺乳期后辞退员工怎么赔偿多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商业贷款一般情况下商业银行要在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
      商业贷款一般情况下商业银行要在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6.55的基础上上浮10%,也就是7.21%。根据国家规定,二套房房贷利率应是基准利率的1.1倍。商贷......


·政府征地可以拒绝吗
      不可以。1、土地征收的关键不在于农民是否签字同意,而在于是否是合法的。如果是合法的征地,农民不签字也是没有用的,因为征地是国家行为,是市县政府......


·犯罪未遂与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未遂与犯罪的区别是什么?一、犯罪未遂与犯罪的区别是什么?犯罪未遂和犯罪的主要区别就是一个还没做到犯罪的目标而在中途的时候就已经停止了......


·公安局37天不批捕不放人吗?
      一、公安局37天不批捕不放人吗?如果刑事拘留满37天,检察院认为应该批捕的,就会发放《逮捕证》;如果认为不需要批捕的,会向公安部门送达《不予批捕通......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何确定试用期
      对试用期的确定,需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前白纸黑字的写清楚,这样才能避免日后发生纠纷。但现实中,要是双方当事人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话,才是又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