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我国法律规定的逃避商检罪是什么意思?

我国法律为了严格众多企业的商业行为,特意规定了包括逃避商检罪在内的众多刑罚,以减少相关违法行为。可是,很多人对相关罪行的具体内涵不太清楚。那么,我国法律规定的逃避商检罪是什么意思?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我国法律规定的逃避商检罪是什么意思?
  逃避商检罪,是指违反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商品检验,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使用,或者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门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30、231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
  立案标准: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给国家、单位或者个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逃避商检的进出口货物货值金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三)导致病疫流行、灾害事故的;(四)多次逃避商检的;(五)引起国际经济贸易纠纷,严重影响国家对外贸易关系,或者严重损害国家声誉的;(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相关处罚: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规定处罚。
  法律条文:
  《刑法》第二百三十条 违反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商品检验,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使用,或者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对列入《种类表》的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或者使用的,对列入《种类表》的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的,由商检机构处以罚款;情节严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员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本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对经商检机构抽查检验不合格的出口商品擅自出口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我国法律规定的逃避商检罪是什么意思的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订立逃避商检罪的初衷即是保障我国进出口货物的安全,确保人民的健康权益不受侵犯,对于我国的商品流通市场安全也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民法对租赁合同期限规定是多久?
      一、民法对租赁合同期限规定是多久?《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


·民法典高空抛物该归哪个部门管
      民法典高空抛物该归哪个部门管?高空抛物归公安机关管,发生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


·上班三个月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辞职
      上班三个月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辞职为了更好的帮你维权,请你对照下面的内容思考一下:1、用人单位有没有和你约定好月工资是多少?如果没有请看下面内......


·被辞退的员工补偿是怎么算的?
      被辞退的员工补偿是怎么算的?1、核算期间是自入职之日起,到合同被免除之日止。2、经济补偿金规范是没作业满一年付出一个月补偿金,不满六个月的付出......


·一年以上没签劳动合同如何赔
      一年以上没签劳动合同如何赔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作出如下规定:法律上视为双方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重大交通事故刑事责任是什么?
      一、重大交通事故刑事责任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


·不配合警方调查立案的后果是什么?
      一、不配合警方调查立案的后果是什么?公民即使没有犯法,也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协助调查,不能以本人没有违法行为为由拒绝公安机关的配合协助调查工作。......


·监视居住律师能否会见?
      监视居住律师能否会见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这里的"他人"是指与被监视居住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和聘请的律师以外的......


·普通合伙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普通合伙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增长,越来越多的人已经才自己成立公司,而大多数人都不是自己一个人就可以成立一家公司,所以就需要寻......


·一、分割财产和分家析产区别是什么?
      一、分割财产和分家析产区别是什么?分割财产和分家析产区别是概念不同1、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


·合同双方签订的合同几年有效期?
      合同双方签订的合同几年有效期?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有效期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载明,而有些合同是规定了最长期限的,要按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