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处罚醉酒驾驶流程是怎样的

处罚醉酒驾驶流程是怎样的?很多交通事故的发生都和驾驶员酒后驾驶有关,交通部门对酒后驾车的查处力度也是很大的。醉驾行为比酒驾还严重,会给交通道路安全带来极大隐患。目前,我国最新刑法修订案,将醉驾列入到危险驾驶,那么处罚醉酒驾驶流程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分析下。
  一、处罚醉酒驾驶流程是怎样的?
  
  一旦怀疑醉驾,民警会强制抽血,交由有资格的医疗机构或者司法鉴定机构,做血液内的酒精测定。据了解,在抽血时,警方一般会准备四份血清,除现场检测的样品外,还要在冰箱里备份,以备当事人提出另找机构鉴定。血液检测确定醉驾后,警方将启动刑事立案程序,先对醉驾司机刑拘,然后移送检察院,提请批捕并公诉。
  二、醉驾面临的处罚有哪些?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4、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三、哪些情况下对醉驾加重处理?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综上所述,醉驾属于危险驾驶行为的一种,当事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交警部门发现可疑车主后,会进行验血,确认属于醉酒驾驶的,吊销驾驶证。然后对车主进行刑事拘留,移送检察院发起公诉。这就是处理醉酒驾驶流程的主要环节。按照目前刑法规定,醉酒驾驶的话,当事人会面临六个月的拘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移送管辖取证期限一般是多久?
      移送管辖取证期限一般是多久?不少于三十日的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第三条规定:当事人在一审答辩期内提出管......


·征收标准
      征收标准1、提前生育(含婚前生育、未满生育间隔期生育、符合再生育条件未经审批生育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


·被告在民事纠纷开庭前需要准备什么
      一、被告在民事纠纷开庭前需要准备什么?第一,阅读原告起诉状内容,针对原告的起诉状准备好答辩状;第二,在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内,就自己的答辩主......


·我们知道,车主在购买车辆之后都会购买汽车强制险,有些车主还会
      我们知道,车主在购买车辆之后都会购买汽车强制险,有些车主还会购买商业险,在车辆发生事故时可以有效降低损失。在实践中,汽车在村庄附近的马路上行......


·天津车船税新标准
      天津车船税新标准一、天津市车船税标准天津市车船税税额标准税目计税单位车辆车船税税额标准(元)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1.0升(......


·单位犯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的刑事犯罪按照犯罪主体可以划分为了个人犯罪和单位犯罪,虽然在犯罪手段上面存在相似,但针对不同主体的犯罪,法律中规定的量刑标准是不一样的,......


·法律规定死人笔迹怎么鉴定?
      一、法律规定死人笔迹怎么鉴定?按实际情况,工作笔记可以作为加班记录证据提交,以证明加班的事实,但是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未被继承的遗产应该如何处理
      未被继承的遗产应该如何处理对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首先应当用来支付为丧葬死者所花掉的必要的费用,清偿死者生前欠下的债务,给予对死者生......


·民事诉讼中的反诉提出时间是多久?
      民事诉讼中的反诉提出时间是多久?一、反诉提出时间法律方面并没有严格的规定的,但是一般是在被告的辩论之后提起是最为合适的时间的,当然一定是在......


·认定属于犯罪中止怎么处罚
      认定属于犯罪中止怎么处罚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中止犯的处罚原则较为特殊......


·一、醉驾和酒后驾车的区别体现在那些方面?
      一、醉驾和酒后驾车的区别体现在那些方面?醉驾和酒后驾车的区别体现在体内酒精浓度不同,处罚标准也不同,酒后驾车酒后驾驶机动车延长了暂扣驾驶证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