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伪造货币罪侵犯的客体是如何规定的
6.nj64.com 姜春律师
刑事犯罪中每一个罪名都是有自己的构成要件的,而《刑法》中规定的四百多个罪名里面,虽然也有那种构成要件内容很相似的情况,但绝对不可能出现一模一样的情况。对于伪造货币罪来讲,您知道我国对伪造货币罪侵犯的客体是如何规定的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是国家财政金融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体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本国货币管理制度,二是外币管理制度。所谓本国货币的管理制度也就是指人民币的管理制度。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具有强制流通力,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国家对货币印制和发行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货币发行权属于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是人民币的唯一印制和发行机构,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印制和发行人民币。中国人民银行通过日常的现金收付和货币发行工作,来组织货币的投放与回笼,控制货币的供应量,调节货币的流通规模,使货币流通与商品流通相适应,保持货币的基本稳定。任何伪造人民币的行为都会侵犯上述货币管理制度。所谓外币管理制度,是外汇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外汇管理制度,是指国家对外汇的收、支、存、兑等行为进行监督与控制的制度。根据1997年1月14日修正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国家对外汇实行集中管理、统一经营的方针,禁止外汇自由流通,并不得以外币计价结算。同时,公民和单位,可以持有外币,并可以到指定的银行根据当日外汇牌价兑换成人民币。在特定地区或部门,还可以用外币直接购买商品或支付服务费用。因此外币在一定意义上同人民币具有相同的性质,伪造外币同样侵害我国的货币管理制度,危害了交易的安全。伪造货币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国家的金融秩序,损害国家货币的信誉,严重危害国计民生,应为法律所不许。本罪的对象是货币。所谓货币,也称通货,是指在一国或地区具有强制流通力的、代表一定价值的、用作支付手段的特定物。货币包括本国货币和外币。我国的货币为人民币,这里的“人民币”应作广义的理解,即它不仅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纸币和硬币,也包括国务院授权中国银行发行的外汇兑换券。有人认为,外汇兑换券是限定在临时入境的港、澳、台、各国华侨及外宾五种人使用而且限于在指定范围内流通的有价证券,它是中国银行发行的,与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人民币性质是不一样的。我们认为,外汇兑换券虽然在发行时并未明确属于国家货币还是有价证券,但其实际上是作为含有外汇价值的人民币代用券使用的,它与人民币的基本职能并无实质差异,中国银行发行也是基于国务院的授权,这与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授权发行人民币道理是一样的,因此应把外汇兑换券视为广义上的人民币看待,这也是我国理论上的通行看法,实践中也是予以承认的。所谓外币,即外国货而,指境外正在流通的货币,包括外国钞票和外国铸币。需要注意的是,“外币”与“外汇”的含义是不同的,“外汇”除包括“外币”外,还包括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如外币有价证券(外国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等)、外币支付凭证(如外国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特别提款权、欧洲货币单位和其他外汇资金。可见“外汇”的外延遮大于“外币”,伪造“外币”以外的其他外汇并不构成本罪。货币关系着一个国家的经济命脉,通常是由国家制定的机构来进行货币的制造与发行,而任何私人或者公司有制造、发行货币的行为,那都是违法的,要是情节严重的话,甚至还会被认定为犯罪。上文中对伪造货币罪侵犯的客体作出了介绍,这是指国家货币管理制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
More>>
·多次盗窃终止应如何处罚
很多犯罪都有犯罪加重情节,也有减轻情节,这些都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盗窃罪,多次盗窃就是其加重情节,那么多次盗窃中止应如何处罚?我......
·单位非法集资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单位非法集资是现在常见的一种金融诈骗手法,单位非法集资的和其他诈骗向比较,受害的人群比较庞大,涉案的金额比较多,所以对于单位非法集资我国都会......
·非法集资主构成要件是什么
虽然在社会生活当中,犯罪分子的违法犯罪活动是比较随机的,但是我国法院在审理违法犯罪案件的时候,为了能够更好的对案件进行定性,防止犯罪嫌疑人当......
·无证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无证肇事逃逸怎么处理??无证驾驶且肇事逃逸的处罚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如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
·一、农村宅基地继承新政策子女能否继承?
一、农村宅基地继承新政策子女能否继承?不可以继承的。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按照遗嘱继......
·版权侵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版权侵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一、版权侵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1、所侵害的标的应当在着法律保护的范围内法律所保护的标的,随着科技的发展,逐渐的......
·用人单位雇佣童工如何处理
童工是指没有满16周岁的劳动者,很多用人单位都存在童工的现象。但是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是不能招收童工的,那么用人单位雇佣童工如何处理呢?对于这个问题......
·开发商延期交房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一、开发商延期交房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开发商延期交房可以要求赔偿。出卖人延期交房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同时......
·购房违约金上限30%的依据是什么
购房违约金上限30%的依据是什么?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合同法》第......
·一、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一、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理?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和保险公司,但应当根据情况另行处理:对事故现场保护起来并且立即报警,......
·劳务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
劳务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一、违约金的基本类别1、法定违约金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在一些法规(如《工矿产品购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