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额在立案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其实我国公务员的不同编制的工资都是不一样的,但是基本工资都是透明的。如果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在平时生活中住豪宅、开名车的话,这是十分不正常的一种现象。所以我国针对国家公务人员制定的一种罪名叫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额在立案方面的规定是什么?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额在立案方面的规定是什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构成:1、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也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与威信。此类犯罪有的可能是以非法手段获得的国家或集体的财产,有的则可能是非法从私人合法财产中取得的财产。2、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其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客观方面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数额巨大。这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成立的前提。这里所说的“财产”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实际拥有的财产;“支出”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已经实际对外支付的款物。“合法收入”是指依法属于行为人合法占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遗产继承等。二是行为人不能说明这些巨大差额财产的合法来源。也就是说财产的来源不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不仅要求财产占有和支出与合法收入有巨大差额,而且要求这一差额来源于不合法的收入。财产来源不合法的结论是由行为人不能证明其财产的合法性而推论得出的。至于行为人以何种方式,采取什么手段非法获得财产的,这些都不是必须查明的情节。如果能查明财产来源的合法性,则不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如果查明财产系某种或几种犯罪所得,如贪污、受贿、走私等,该定什么罪就定什么罪。3、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由国家工作人员构成。4、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因为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其巨大差额财产的来源是非法的,当司法机关责令其说明来源时,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但并不是行为人在客观上说不清财产来源,而是主观上不愿说明,或有意编造财产来源的合法途径。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量刑标准(刑法第395条第1款)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国家规定,如果所涉及的财产和自己的收入数额差距达到30万元以上的话,就会进行立案侦查的。因为这些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话,很有可能就涉及到贪污受贿等这些严重违法乱纪的事情,所以公检机关肯定是要对这些巨额财产的来源进行侦查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欠钱法院起诉程序怎么走?
      欠钱法院起诉程序怎么走?长时间欠款不还,或者欠款人无意归还,借款人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而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朋友会因为别人借钱迟迟不还而......


·民事诉讼如何为自己辩护?
      很多人在遇到民事诉讼时不雇佣代理人辩护,而选择自己为自己辩护,那么民事诉讼如何为自己辩护呢?我们需要知道的是在诉讼辩护中是由一定的辩论技巧,而......


·离婚后变更抚养协议书中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离婚后变更抚养协议书中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离婚后变更抚养协议书中的基本内容有哪些?1、双方基于什么原因(自己写,也可以没有原因,直接写本协议......


·买卖不破租赁中的房租给谁?
      买卖不破租赁中的房租给谁?在买卖不破租赁关系当中房租应该是给新产权人的,原房东在租赁期间把房子卖给其他人的这种行为并不影响到原始租赁合同的法......


·疫情上班工资怎么算?
      疫情上班工资怎么算疫情期间上班工资要按劳动法的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发放。二、疫情期间上班工资发放的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


·劳动者怎样才能证明劳动关系
      劳动者若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劳动纠纷,就要先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那应该怎样才能证明劳动关系呢?其实,劳动关系之所以需要证明,可能是因为它缺乏形式......


·元旦假期前两天有加班工资吗?
      元旦假期前两天有加班工资吗?元旦虽然放假三天,但法定节假日仅有一天就是1月1日,这一天是三倍工资。另外两天是周六和周日,可以给予补休,如果按加班......


·一、子女读研究生还要给抚养费吗?
      一、子女读研究生还要给抚养费吗?1、原则期限: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


·能证明家庭暴力的有效证据有哪些
      1、受害妇女遭受暴力侵害后,包括:身上的伤痕、带血的衣物、被打掉的牙齿、揪掉的头发、撕破的衣服等。2、平时注意保留书证、物证,如验伤病历记录、......


·专家辅助人的意见可以直接作为定案根据吗?
      不可以。《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有专......


·征地补偿中菜地与耕地的补偿是一样的吗?
      征地补偿中菜地与耕地的补偿是一样的吗?政府为了国家建设的需要,往往会采取向农民征地的手段来帮助国家建设。在国家向农民征地的过程中,农民们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