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我国规定的哪些情形不能构成为单位犯罪

  单位一定要通过合理的途径在市场当中和其他同一类型的企业去公平竞争的,因为我们通过一些不正当的做法所谋取的利润其实都是属于非法利益的,为了满足单位的非法利益而付出的代价是非常的大的,不过,法律制度当中要严格的区分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我国规定的哪些情形不能构成为单位犯罪?
  一、我国规定的哪些情形不能构成为单位犯罪?
  1、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走私犯罪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2、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单位是否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应根据单位实施走私行为的次数、频度、持续时间、单位进行合法经营的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认定;3、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单位犯罪还是个人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1、是否为了单位的利益,是否由单位的决策机构决定。单位决策机构产生单位意志,指挥单位行为的实施,任何单位成员在单位业务活动中依据决策机构的决定实施的行为,应视为单位行为。单位犯罪所具有的特定程序性,即符合单位决策程序,是它与自然人盗用单位名义或擅自以单位名义进行的犯罪相区别的重要特征。因而,单位内部成员未经单位决策机构批准、同意或认可而实施的犯罪行为,一般只能认定为自然人犯罪。同时按照决策机构的决定实施的行为必须为了单位的利益。单位犯罪中,犯罪后的违法所得通常归单位所有,即因犯罪行为所产生的非法收益,受益对象是本单位或者本单位的多数员工;而自然人犯罪中,犯罪后的违法所得多半为自然人个人所有。如果不是为了单位利益,而是为了谋取个人利益,那么这种情况不应按照单位犯罪处理。比如《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在单位行贿罪中,因行贿取得的违法犯罪所得归个人所有时,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关于行贿罪的相关规定定罪处罚。2、是否是以单位的名义。行为以单位的名义实施是认定单位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是并非所有以单位名义实施的犯罪都是单位犯罪。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所以,打着单位的幌子,利用单位名义,为个人谋取利益的不法行为,当然不能认定为单位犯罪。3、行为是否在单位成员的职务活动范围内,或者与单位的业务活动相关。单位只对其在业务范围内或与业务相关的活动范围内的行为负责。如果行为与单位业务没有任何关系,则不应让单位承担刑事责任。当然,单位的行为不拘于在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之内,也可以超出登记的经营范围,只要是与单位的业务活动相关或者说与单位的人格相关,也可以视为是单位的行为。但如果与单位的业务活动并无实质的关联,则一般不应视为单位行为。相信您如果仔细的阅读过上文当中我们给您整理的资料以后,对于我国规定的哪些情形不能构成为单位犯罪这个问题就有了一个清晰的认识了。简而言之,以个人的名义,是为了满足个人的私欲而实施的犯罪都不属于单位犯罪,而且有些人实际上就是自己犯罪的同时利用了单位,给单位的形象也带来了影响的。
  
  
  
总结:单位一定要通过合理的途径在市场当中和其他同一类型的企业去公平竞争的,因为我们通过一些不正当的做法所谋取的利润其实都是属于非法利益的,为了满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重婚罪要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一、重婚罪要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1、刑事责任犯重婚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基于重婚严重侵犯了无过错方的人身权利,妨害与破坏了婚姻家庭安全,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因而许多国家......


·刑诉法第143条的内容是什么?
      一、刑诉法第143条的内容是什么?刑诉法第143条的内容是关于司法机关宣布不起诉决定的规定,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


·代理的时效及失效情况有哪些?
      代理的时效及失效情况有哪些?一、代理的时效及失效情况有哪些?代理时效自代理之日起,止于代理终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代理人死亡或法人消灭。代理人死亡或作为代理人的法人消灭,代......


·土地使用70年到期应该怎样办理
      土地在我国是一类重要的资源,我国对土地的管理和土地的相关续费问题尤为重视。相关的商品房购房者的土地使用期限是70年,到期后如房屋拆迁的,可以办理相应的补偿手续,如继续居住的,需要向土......


·一、网签房屋租赁备案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网签房屋租赁备案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1、房屋租赁合同;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房屋租赁双方当事......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认定是什么?
      在看守所内羁押的人员是在押人员,看守内守卫虽然没有监狱中那么严格,但也是不容易逃脱的。如果有被羁押的人员逃脱的情况,看守所内的工作人员就属于失职,严重的情况会构成失职使在押人员逃脱......


我国规定的哪些情形不能构成为单位犯罪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