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是何时?

一、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是何时?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是移送案件之后的15天之后,对移送审查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依法做出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纠正违法情况;复查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申诉;对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而要求复议、提请复核的进行复议、复核。二、移送审查起诉的后果一般来说,人民检察院的检察人员审查起诉,应当首先全面阅卷,找出疑点、矛盾后,再有的放矢地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以解决案卷中存在的问题。如果发现新情况,根据需要作进一步的调查和补充侦查。检察人员对案件经过一系列审查活动,查清全部案件事实以后,应当拟写《案件审查意见书》,根据审查的具体情况,提出起诉或者不起诉以及是否需要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意见,报请审查起诉部门负责人审核,审查起诉部门负责人对案件进行审核后,应当提出审核意见,报请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起诉或者不起诉。移送审查起诉只是说明公安已经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由检察院来审查及决定是否向法院提起公诉,而案件是否会进入下一步还要等待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起诉或者不起诉。所以移送审查起诉严重吗?当然是不像很多人所认为那样,其只是刑事诉讼法的一个程序。被移送审查起诉了,还要等待检察院做决定,如果案件被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那么案件是不能成立的,也就是说是无罪的。案件的移送提出都是检察院发现自己并非具有审理此刑事案件的职权,但是移送本身也是一种法律行为,故而必须要按照既定的流程进行,否则不管是案件的原告还是被告都是可以提出异议的,但是为了使得异议被受理,其还需要拿出支撑自己的证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因为疫情不发工资怎么办?
      因为疫情不发工资怎么办?因为疫情不发工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劳动诉讼的方式来要求用单位支付工资,首先劳动者可以先收集在家上班的证据,比如单位发的......


·在我国公司法人可以是个组织?
      在我国公司法人可以是个组织?我国公司法和民法总则规定了关于公司法人的相关内容,是我国处理此类案件的基本依据。可以说,公司法人的特点您都已清楚,......


·支付宝的蚂蚁花呗借款多久还?
      支付宝的蚂蚁花呗借款多久还?由于网络购物的快捷便利,各种网络付款方式也是层出不穷,为消费者带来多元的选择。现在比较受年轻人欢迎的一种支付方......


·一、夫妻离婚抚养费怎么算?
      一、夫妻离婚抚养费怎么算?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及其相关解释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


·继承人的配偶可以代位继承吗
      代位继承的法律规定是享有继承权的人的子女,且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并未丧失过继承权。配偶做为丧偶的儿媳或者女婿如果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离婚一方支付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按照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离婚的,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承担抚养费义务。具体的金额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达不成统一意见的,则要走民事诉讼这个程序......


·2023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怎么计算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如何计算怎么计算加班工资员工加班具体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自己主动自愿加班,另一种则是被单位安排加班,虽然两种加班都是会占用员工......


·解除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解除股权转让协议范本一、解除股权转让协议范本_______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转让方:_______(甲方)住所:受让方:_______(乙方)住所:本......


·应该如何解决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民事纠纷,在现实生活中这种纠纷发生的频率也比较高,既然纠纷发生了就该想办法解决,那到底当事人应该如何解决房产纠纷才好......


·一、兼职签了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兼职签了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当然可以,这本来就是兼职的一个特点。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


·《民法通则》诉讼时效的中断的条件是什么?
      《民法通则》诉讼时效的中断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