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退休老人去世抚恤金由谁继承?

退休老人去世抚恤金由谁继承?抚恤金不是遗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抚恤金给付对象是死者近亲属或抚养人,性质是对是对死者近亲属的一种经济方面的帮助或抚慰,是用于优抚和救济死者近亲属,特别是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是对死者近亲属精神痛苦的一种抚慰。对于死亡抚恤金的处理可参照遗产法中的遗产处理原则予以合理分割,并应适当照顾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二、抚恤金发放标准(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遗产的范围包括哪些?《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成年了,并且都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其实这笔抚恤金就是直接一次性支付给老人的配偶的,那么其他人就不可以要求来继承这笔抚恤金。然后退休以后的丧葬费,这也不属于可以被继承的遗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法人是公司行为和公司决策的主要负责人
      法人是公司行为和公司决策的主要负责人,当一家公司的法人进行变更的时候,公司的相关运营计划和管理方式可能会出现一些变化,那么员工比较担心的一个......


·公司法追究股东责任的条件内容是怎么样的?
      公司都会有股东,一般公司从开始设立的时候的出资人就默认为公司的股东。那么关于公司法追究股东责任的条件内容是怎么样的?关于股东责任,是因为股东......


·欠条要钱的程序是什么?
      欠条是确定借贷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的首要依据。可能有很多人对于欠条要钱的程序可能并不是很清楚。我们搜集了一些有关欠条要钱的程序的资料,以及有关......


·退休老人去世抚恤金由谁继承?
      退休老人去世抚恤金由谁继承?抚恤金不是遗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抚恤金给付对象是死者近亲属或抚养人,性质是对是对死者近亲属的一种经济方面的帮助或......


·能否与服刑人员离婚 可以与服刑人员离婚吗
      都说人在结婚之后就会长大、成熟,但有的人却在结婚之后反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此时对于其配偶来讲,就会想要与其离婚。那么实践中,能不能与服刑......


·养老保险不想要了可以退吗
      养老保险不想要了可以退吗一、养老保险不想要了可以退吗看情况,你应该是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较高,最低按当地平均工资......


·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和流程是什么?
      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和流程是什么?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收费规定申请劳动仲裁是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的。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制......


·解除合伙协议,怎么清算
      解除合伙协议,怎么清算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的增多,合伙协议也是日益增加。那么这时候可能就会有人问合伙协议怎么终止呢?同时解除合伙协议,怎么清......


·同居财产纠纷该怎样处理?
      同居财产纠纷该怎样处理?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观念的愈加开放,出现了许多未婚同居以及已婚者与未婚者同居(包括“小三”等)的现象。一旦同居男女无法继......


·很多夫妻离婚时
      很多夫妻离婚时,会签订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必须是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的,而很多人认为只要签字后离婚协议书就会生效,其实不然,离婚协议......


·一、公民的醉驾影响后代的什么方面?
      一、公民的醉驾影响后代的什么方面?公民的醉驾影响后代的主要是政府机构政审方面,若父母因为醉驾仍在服刑,会是子女在政治审查方面无法过关,很难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