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分居协议书的内容是什么


  分居通常是发生在夫妻之间的,很多时候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双方想要分开一段时间生活。而此时为了保证自己在分居期间的利益,往往会签订一份分居协议书。那么这个分居协议书的内容是什么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分居协议书的内容是什么
  
  一般而言,男女双方签署的分手协议书包括如下内容:
  
  1、双方解除同居关系自愿分手的意思表示;
  
  2、关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探望权的处理意见;
  
  3、关于同居期间双方共有财产的分割意见。
  
  4、其他分手协议需要约定的内容。
  
  二、写分居协议书的注意事项
  
  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尤其要说明在分居期间,夫妻双方不再有义务与其丈夫或妻子同居。协议中要说明子女有谁抚养,抚养费如何承担以及探望权如何行使。可以对分居期间的财产进行约定,如无约定或无法达成协议,则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若同意,可以在协议中规定分居期间双方不再互相享有家事代理权(但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一方违反则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双方若同意,可以约定分居期间因为一方而产生的债务一律视为个人债务(同样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一方如果违反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分居的期限,应以三个月至两年为限,期限届满,如一方当事人依然认为感情无法复合而要求离婚的,可协议离婚或持该协议向法院起诉离婚。分居的终止。协议分居可基于当事人双方的协议而终止,但应当制作终止分居的书面协议,或办理终止分居的公证。
  
  实践中,几乎所有公证处都没有将分居协议明确列入民事协议公证的范围,当事人如果在当地公证处拒绝受理的情况下,可选择找当地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或两个邻居,同事见证的方式,或者只要双方同时签字认可即可,而不必公证及见证。
  
  夫妻要是分居的,不是必须要签订一份分居协议书,当然出于对双方利益的保护,建议此时可以签订一下,这样才能更好的避免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不过也需要注意一下,在签分居协议书的时候,也有一些事项是需要格外注意的。这关系到协议书的内容是否能对自身利益做出保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商标侵权以侵权为业的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商标侵权以侵权为业的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法定情形有哪些?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法定情形有哪些一、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法定情形有哪些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37条第二款之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


·拘留单怎么没写拘留时间吗
      一、拘留单怎么没写拘留时间吗如果是治安拘留,处罚决定书上会写明拘留时间。如果是刑事拘留,则不写。因为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处罚种类......


·中外合资企业注册需要哪些程序?
      中外合资企业注册需要哪些程序?一、中外合资企业的概念中外合资企业全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国公司、企业和......


·试用期被辞退补偿多少加班怎么算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由于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被辞退的,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三个月试用期的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不同意离婚关于财产答辩状是否需要写明财产分割
      不同意离婚关于财产答辩状是否需要写明财产分割不同意离婚关于财产答辩状是不需要写明财产分割。答辩状通常出现与民事诉讼当中,是被告一方针对原告......


·一、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后改变可以吗?
      一、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后改变可以吗?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


·超期羁押国家赔偿标准是多少
      超期羁押国家赔偿标准是多少?超期羁押的赔偿标准是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为315.94元。《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


·民法总则委托监护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民法总则委托监护需要承担什么责任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在生活当中,针对一些未成年人或者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


·非婚生子女医疗费由谁支付
      非婚生子女医疗费由谁支付非婚生子女医疗费是由非直接抚养的一方支付。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


·一、二手房如何交易?
      一、二手房如何交易?1.业务介绍买卖双方基本达成买卖意向后,需要签署房产交易的相关法律文书,由于买卖双方缺乏相应的房产交易签约经验,可以依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